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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泡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律师声明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2日 19:12 泡泡网
作者:张其函
据一些客户投诉反映并经调查,当前有人以“泡泡网商务网站”的名义进行诈骗。这种违背诚信原则,混淆视听,欺骗广大经销商和消费者的行为,不仅侵害了泡泡网和广大经销商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为此,本律师特郑重声明: 1、“泡泡”文字商标在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领域(第38、42类)已经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并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泡泡”已经成为广大网络用户所熟知,并享有高度信誉的服务品牌和服务名称。 2、泡泡网(www.pcpop.com)是中国最具权威性与影响力的IT门户网站之一,自1998年6月创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提供IT资讯信息与商情服务。五千余家经销商与容纳数万产品的即时报价系统,成为用户消费,品牌推广最为关注的信息平台。 3、北京泡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泡泡网的运营商,迄今并未开设“电子商务网站”,也未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开设此类网站,更未提供过任何中介性质的服务。 4、任何假借“泡泡网”名义进行诈骗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严重侵犯了北京泡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广大经销商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这一严重的违法行为,北京泡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授权本律师对这一情况向司法机关进行了反映。 5、本律师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措施、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北京泡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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