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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连锁进场费重压供应商 卖100只能拿70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23日 08:47  IT时报

  卖100元只能拿回70元 不配合就不结算货款 有政策却无执行

  IT时报记者 钱立富

  “进场费”不是个新鲜话题,更不是新鲜事物,这是渠道为王的时代,握有话语权的超市连锁企业给供货商制定的规则。不过近段时间国美前任掌门陈晓烧起的一把“火”让这个陈旧话题再度引起公众关注,他大曝国美黑幕,其中包括“供应商要进入国美电器就必须要承担巨额的费用”。事实上,虽然家电连锁企业几年前曾表示取消进场费,但“潜规则”仍然一直存在,如今,零供(零售商、供货商)矛盾有可能再次激化,重蹈多年前零供双方关系破裂的一幕。

  进场费占据连锁企业利润七成

  在与某媒体记者的私聊中,陈晓表示供应商要进入国美就必须要承担巨额的费用,还要向国美各个层次的领导交纳相当数量的费用,导致供应商不堪重负。

  陈晓的“私聊”言论在业界引起巨大反响,虽然国美和陈晓双方都否认文章属实。不过家电业观察家刘步尘表示:“陈晓说的话,大部分是真实可靠的。”刘步尘同时称,陈晓谈到的问题并非为国美所仅有,实际是整个家电连锁行业的通病。

  刘步尘表示,进场费有两种理解,一种是狭义的,专指供货商进入连锁卖场后因为占据一定面积的位置要缴纳的费用,另一种是广义,所有向零售商缴纳的费用都是进场费,“现在媒体所称的是后者。”

  在他看来,家电连锁企业的主要利润来源并非是进销差价,而是进场费和返点,“我个人认为进场费、返点带来的收益占连锁企业总利润的7成左右”。

  费用高达营业额两至三成

  六七年前,家电连锁业零供双方的矛盾非常尖锐,因为零售方太强势,供货商不仅要缴纳高额的进场费,还要忍受种种“强权”做法。“零售方会收取名目繁多的各项费用,有些是约定好的,有些则是临时通知的。还比如门店新开业,要求供货商分公司老总必须参加,否则就停止产品在卖场内销售,或者两家门店相近,逼迫厂家不许进入对方卖场”,一位国内家电企业负责手机业务的人士告诉记者。重压之下,供货商激烈反抗。2004年格力公开与国美交恶,退出了后者的门店,后来又有多家彩电企业联盟对抗家电连锁企业。

  此后,双方的矛盾似乎有所缓和,尤其是陈晓主政国美之初,为了摆脱面临的不利局面,陈晓放缓国美扩张步伐,并对供应商采取温和态度:缩短结账周期、宣布取消进场费。而同期苏宁则回应称,自己卖场内不存在进场费一说。“实际上家电连锁行业的进场费并没有取消,只不过可能换了个名头收取”,刘步尘说道。

  如今陈晓下台,国美重回扩张之路,在对供货商的态度上似乎又发生了变化。一位供货商告诉刘步尘,现在国美需要的费用如果供应商不给,国美就通过不结算商品货款的方式让供应商承担。

  据这位供货商介绍,现在供货商缴纳的总费率至少在25%-30%,相当于卖100元可以拿回70-75元:月返一般是16%,卖场管理费是3%,专柜制作费用2%-3%,促销员佣金2%,促销费及进场费平均4%-5%,加上其他赠品费用、追加返利等等。 “有十几个名头的费用,有的卖场的返点涨到了19%,销售了100元,卖场就要拿走19元”,刘步尘说道。他认为,现在零供双方之间的矛盾又在重新抬头,并可能激化,“听说五一期间供货商在湖南某卖场就撤柜了。”

  政府规则几乎无人遵守

  商务部在2005年发布了《零售商与供应商进货交易管理办法》,其中对业内争议已久的“进场费”、账期、定价权等敏感问题作了详细规定。但这则《管理办法》并没有起到效果,“制定了规则,但是大家不遵守,而且违反规则没有代价,怎么可能会有效果”,刘步尘说道。

  中国商业联合会零供调解平台副主任姚文华表示,“商务部当时对这个问题很重视,但是弄到最后很尴尬,有了《办法》,但是没有得到执行。”今年2月,又传出消息称《零售商、供应商商品购销合同规范》将出台,姚文华也是《规范》的起草人之一,他认为起草《规范》的初衷是好的,内容很细致,但是对于会不会像《办法》一样无法得到有效执行,他心中也丝毫没底。

  专家建议:出台《反暴利法》

  零供双方之间的矛盾到底如何化解?刘步尘认为这是难解决的问题,他现在希望通过社会对进场费等问题的关注引起连锁企业的重视,“想想如何互惠双赢,建立健康的零供关系。”

  姚文华的另一重身份是北京市供货商联盟发言人,这是一家民间商会,他则建议通过“民间商会”来化解零供双方之间的僵局。“对于连锁业中存在的问题,民间商会很清楚。但是因为民间商会的身份没有得到官方认可,所以不可能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即使反映了,民间商会的声音也得不到重视。”

  姚文华以《零售商、供应商商品购销合同规范》为例,由于只是范本,卖场执行效果不一,对此民间商会一清二楚,但现在没有合法身份,即使知情也无法促进问题的解决。

  上海流通经济研究所常务副所长汪亮则对记者表示,要制定引导性的政策,在流通领域进行改革,对好的商业模式支持,对不符合商业本质的模式进行限制或者禁止。他还建议出台《反暴利法》,比如规定零售方收取进场费,在一定的比例内是合理的,而超出了就属于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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