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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董事会与大股东就是否增发展开激烈交锋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6日 02:11  新浪科技

  新浪科技讯 9月16日早间消息,国美电器控制权之争昨晚出现了关键性的变化。贝恩资本将其持有的债务投资进行转股,从而使得大股东黄光裕方面股份有所摊薄。同时,针对通过一般授权发行股份,国美董事会与大股东昨晚再次激烈交锋。

  贝恩转股投资已赚1倍

  国美电器15日晚间发布公告,贝恩资本将其持有的15.9亿元人民币债务投资通过转股,占国美股份9.78%,成为国美第二大股东。加上陈晓所占1.47%,以及原永乐电器高管们所占5%,陈晓方面将达至16%左右。同时,黄光裕家族的股份被摊薄至32.47%。

  根据2016可转换债券的条款,相关转换价格为每股1.108 港元。昨日国美电器收盘2.34港元,以此价格转换,则贝恩的原始投资在一年多一点的时间里就已翻一番多。

  黄光裕方面Shinning Crown在昨日发布的致全体股东公开函(http://tech.sina.com.cn/e/2010-09-15/18034660077.shtml)中表示,该债转股将导致包括创始股东的所有股东持股比例摊薄,而行使一般授权进一步发行股份将导致创始股东的持股比例遭到再次摊薄。

  Shinning Crown同时表示,根据2016可转换债券的条款,贝恩有权并且已经向董事局委派三名非执行董事及指定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凭借这样的持股比例而享有上述权利,显然不成比例。创始股东目前虽持有公司35%的股权,但在董事局却没有任何代表权,这与贝恩享有上述权利的事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关于增发的激辩

  大股东方面昨日在公开函中称,“以剥夺或摊薄现有股东的股权为目的而发行股份的行为是不恰当的,也是与香港和百慕大法律相悖的。”

  国美电器昨晚公告称,9月13日午夜前不就,收到Shinning Crown代表律师发来的函件,表示Shinning Crown忧虑董事会已经或可能会采取进一步行动,通过一般授权发行股份,从而摊薄Shinning Crown在国美的权益。

  大股东方面称,截至今年6月末,国美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共计约60亿元人民币,拥有充足的资金资源,因此无需通过发行新股份筹集额外资本。

  大股东方面要求确认国美并未发行新股,并要求董事会承诺发行前需要提前21天通知大股东。

  对此,国美董事会方面回应称,该承诺毫无合法理据,无论如何,董事会不能同意提供该承诺。董事会方面还称,公司现金资源的现况并非评估发行股份的唯一考虑因素。另外,为实施五年计划需要作出大量资本开支,其目标为在2014年底之前设立大约700家新门店。

  据悉,国际管治指引建议,一般授权通常授权发行占相关公司已发行股本较小比例的股份。而国美董事会认为,在此时维持一般授权以发行相当于已发行股本20%的股份极为重要,因而国美在此时有需要偏离通常的政策考虑对此作出决定。

  国美董事会表示,在短期内,倘选择集资,董事会将通过一般授权,而不是通过进一步特定授权或其它方式进行。“基本上,通过一般授权筹集资本较为简单、风险较小,因而较有利于股东价值。”(张伟)

留言板电话:010-62675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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