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七部委联合印发家电下乡流通网点管理实施细则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29日 17:4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29日电据商务部网站消息,日前,商务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七部委联合印发《家电下乡流通网点管理实施细则》。

  《细则》指出,商务、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价格)、税务、工商和质检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法章以及家电下乡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查处违规行为。同时,要求中标流通企业要切实履行中标承诺,规范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及服务保障,制定备案销售网点违规处罚措施,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应责令其改正,违规情节严重的,应向县级及以上商务、财政等部门报告。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要严格按照家电下乡管理规定操作,设立家电下乡产品专区,及时、准确宣传中标产品型号、价格及申领补贴流程等政策,按规定时间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产品的销售及补贴备案信息。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