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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集团诉国美案被驳回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27日 07:08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牛颖惠)国美和三联集团的交锋有新进展。记者昨天从三联集团证实,3月24日,三联集团收到法院通知,法院正式裁定驳回起诉,建议三联集团通过执行异议程序解决。

  今年1月5日,三联集团就2008年2月14日的三联商社股权被拍卖一事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与该次拍卖有关的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一起列为被告。三联集团认为,在拍卖上市公司股权期间,几家竞拍公司有关联,其高达5亿元的竞拍款来源于国美电器,被告国美电器通过第三方曲线竞拍行为属于违规,因此要求法院判决此次股权拍卖无效,并赔偿其5000万元损失。1月8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3月17日山东省高院正式作出裁定,认为该次拍卖“系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民事裁判文书而强制委托拍卖所产生的争议,并非普通的委托拍卖合同纠纷”,因而三联集团的诉讼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受理条件。如果三联集团对执行过程中的拍卖行为有异议,应通过执行异议程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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