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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WEEE出台:电器厂商成本上升5%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0日 01:58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郎朗 广州报道

  在欧盟《关于报废电子电器设备指令》(WEEE)全面实施近三年后,中国版WEEE出台。

  3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对外发布了第551号国务院令,正式颁布了去年8月20日审议通过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此时距离国家发改委制定征求意见稿已经过去了近五年。

  刚刚颁布的中国版WEEE,其制定时间可上溯至2004年。在欧盟《关于报废电子电器设备指令》2003年正式生效后,国家发改委早在2004年9月就发布了《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此后,日本、韩国、瑞士、中国台湾、加拿大和美国的一些州在内的许多国家和地区也开始加紧制定相关法律。

  2006年日本出台《家用电器回收法》和《JEITA/JEMA产品回收动议》、韩国《促进节约和回收资源行动》,美国加州出台《加利福尼亚州电子废物回收法》。

  中国版的WEEE却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遇到了挫折,创维集团有关人士告诉记者:“2004年底我们就见到这份征求意见稿,但是其中规定废旧电子产品的回收费用主要由生产商来承担,该费用占产品成本的10%左右,这对于生产企业来说是难以承受的。”

  记者从工信部获得的统计数据显示:从2004年开始我国电子信息行业的整体利润率一直在5%之下而且呈现逐年递减的状态,其中家电企业的利率更是只有2%-3%。

  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了应对来自欧盟、日本、美国的WEEE、ROHS等环保法令,中国的电子制造企业更多将精力放在了出口产品的调整上。

  康佳海外事业部发言人何小华告诉记者,“欧盟WEEE在废旧家电回收责任方面由生产者、进口商和经销商共同承担,中国大部分产品都是OEM,因此中国企业承担的责任比较小,而且欧盟各国的具体实施时间也一样,像英国直到2007年才开始实施,这也给中国企业很大的应对空间。”

  他还告诉记者,“在应对欧盟的ROHS指令方面,中国的企业要容易得多,只要采用无铅焊接等新技术就可以规避大部分责任,成本增加也不大,这些新技术也可以很快应用于国内市场销售的电子产品,因此中国版的ROHS也得以顺利颁布。”

  2007年3月,作为应对欧盟ROHS指令的我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

  然而随着中国电器电子产品报废高峰的到来,我国每年平均报废电冰箱400万台、电视机500万台、洗衣机600万台,此外还有近500万台电脑进入淘汰期,原来分散的废旧电器回收和处理体系已经不堪重负,中国版WEEE也到了非出台不可地步。

  中国版的WEEE在2007年由发改委修改后再次提交国务院法制办审批,这次经过一年多讨论和修改,2008年8月该条例终于获得审议通过,不过这一条例对制造商有了很多保护措施,而金融危机的到来也让该条例正式实施的时间推迟到了2011年元旦。

  中国版的WEEE在多次征求意见和修改后对生产者采取了优惠的政策,其“生产者负责制”却保留了下来。该条例规定,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其将纳入国家和地方财政预算管理。“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缴纳义务。”

  这项由生产商、进口商全面承担废旧电器回收费用的法规有可能使电器制造商的成本上升5%-10%。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对于利润率原本不到5%的国内电子信息行业,中国版WEEE的推迟实施看起来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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