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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所售电视缺遥控器被判退货并赔千元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6日 08:20  新京报

  国美认为外包装破损;法院认定存在瑕疵

  本报讯 (记者 傅沙沙)“电视连遥控器都没有。”李先生诉国美电器出售的商品存在缺陷。近日丰台法院认定国美所售电视存在瑕疵,判决国美退货并赔偿1000元。

  去年6月,李先生花7500元从国美购买了一台电视,因外观问题换货。国美电器上门为其更换电视时,李先生女友发现包装有破损,但仍将其收下。李先生说,当晚,他发现包装箱内没有遥控器、安装螺钉等辅件,遂将国美电器告上法院,要求退货并索赔双倍损失。

  国美称只是封口处有一点断痕,并表示李先生已当场验机,所以不存在产品缺少辅件的可能。

  法院调查认定,国美交付的产品存在瑕疵,但尚未构成欺诈,故仅支持李先生退货,驳回双倍赔偿。同时因纠纷给李先生造成误工,法院判决国美电器支付损失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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