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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三联商社遭恶意收购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5日 17:58  中华工商时报

  因认为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在竞拍三联商社股权中涉嫌操纵拍卖,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日前将国美电器等6家公司推上被告席。

  记者了解到,该诉讼已于1月8日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将于2月18日开庭审理。

  诉状中,三联集团将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济南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山东永道投资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山东齐鲁瑞丰拍卖有限公司6家公司列为被告。

  三联集团诉称,2008年1月7日,因三联集团担保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的银行贷款,未清偿部分约计3900万元,被告中信银行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原告持有的上市公司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2700万股。2008年2月14日,被告山东齐鲁瑞丰拍卖有限公司召开拍卖会,被告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山东永道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参与了竞拍。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以5.412265亿元竞买成交。

  三联集团认为,有关材料显示,这是一起通过恶意申请拍卖、串通竞拍、违法拍卖、掠夺上市公司控股权、打压排挤竞争对手的一场敌意收购、违法收购。其行为违反了拍卖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法规等的规定。

  “被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对原告享有的未清偿部分的担保贷款约计3900万元。申请拍卖的股票每股评估价为2.48元,如以清偿债务为目的,被告只需要大约申请拍卖1573万股即可。但是,被告却申请拍卖2700万股,最终拍卖价款5.412265亿元。”三联集团起诉书如此描述。

  三联集团认为,超量申请拍卖股票的行为,导致了上市公司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易主,上市公司被恶意收购;被告应当仅以清偿自己的债务为目的,采取谨慎的措施,申请拍卖适量的股票。被告超量申请拍卖股票的行为导致原告对上市公司控股权的丧失。

  “在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中,被告申请拍卖的2700万股占整个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67%,该股份被拍卖,使得被告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以极其微弱的多数夺取了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的地位,获取了单独召开股东大会的权力。”诉状称。

  三联集团同时认为,“资料显示,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的股东是山东瑞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山东瑞德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是山东建邦,山东建邦又是上市公司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参与此次竞拍的山东永道投资有限公司也是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整个股票拍卖会实际上成了几家关联企业的竞买,各关联方存在串通。被告的行为严重违法,拍卖无效。”

  为此,三联集团提出如下诉讼请求:请求判决确认对原告股权的拍卖无效;请求判决上述被告连带赔偿原告损失中的5000万元,暂保留其余巨额损失的索赔权利;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对此,国美电器相关负责人表示已获悉此事,正在对法院受理此案的公正性进行探讨。

  三联集团一高层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认为胜诉的可能性很大,拍卖中的违规事实非常清楚。”

  如果三联集团胜诉,法院判决三联商社股权拍卖无效,三联商社的控股权又将何去何从呢?对此,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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