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李薇)昨晚,科龙发布公告称,广东高院已对科龙控告顾雏军等4项案件进行了终审裁定:由于上诉人顾雏军等未在交费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向广东高院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上述4项案件按上诉人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此4项案件的民事裁定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4起案件共涉及诉讼金额约1.69亿元,顾雏军等将面临巨额债务。
科龙3月31日收到上述4项民事判决书,佛山中院对该公司及该公司控股子公司起诉广东格林柯尔和格林柯尔系公司及特定第三方案件中的4项案件分别进行了一审判决,但由于被告对判决结果不服,向广东高院提出了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