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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经记者 袁媛 发自上海
维权专业户“立邦涂料”最近有些恼火,曾经顶着“立邦”字号主营电饭煲、电烤炉的伊立浦电器即将在深交所上市,一旦“立邦电器”影响力扩大,可能会分食“立邦涂料”深耕多年的品牌成果。
昨日上午九点,立邦涂料起诉伊立浦电器商标侵权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庭辩双方唇枪舌剑,硝烟弥漫。而事实上,立邦涂料和伊立浦电器的磋商从2006年3月就已开始,从友好接洽到谈判破裂再到对簿公堂,期间经历伊立浦电器积极上市过程,个中详情鲜有人知。
激辩品牌使用权
2007年11月,立邦涂料以商标侵权为由,向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被告广东伊立浦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带有“立邦”、“立邦电器”字样的家电,停止在产品装潢和广告宣传上使用“立邦”、“立邦电器”字样,并赔偿损失人民币1200万元。
昨日,案件开庭庭审,双方激辩的焦点集中在对“立邦”品牌的使用合理性上。原告立邦涂料代理律师钱钧主要陈述了两条理由,其一是“立邦”涂料的品牌在中国家喻户晓,是驰名品牌,应该受到品牌保护;其二则是“立邦涂料”为了生产配送给客户的电子礼品而曾经在第11类物品中注册“立邦”商标,为避免类似商品,也应取消伊立浦注册此类商标的申请权。
第一被告伊立浦电器代理律师谢会生则认为,伊立浦首次开始使用“立邦”的商标是在1995年,而此时立邦涂料尚未取得注册商标,所以伊立浦电器对于已注册的“立邦”品牌,具有优先使用权。同时谢会生认为,立邦涂料并没有达到“驰名商标”的标准,原告的第一条理由并不成立。
庭审结束后,争辩并无明确结果。原告立邦涂料、第一被告伊立浦电器、第二被告苏宁电器均向审判长表示愿意和解。但在庭审结束后,双方律师和当事人却态度悲观。“现在的情况看,和解的可能性很小。”一位律师在庭审结束后第一时间表态。
协商陷入漫长拖延战
“伊立浦是为了上市避嫌才由立邦更名为伊立浦的”,立邦涂料的一位高层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此前伊立浦就因频繁更名而遭到质疑。
据双方知情者透露,立邦涂料和伊立浦的接触早在2006年上半年就已开始,但双方的正式接触是在一年以后。
2007年初,立邦涂料在商标局发现有同类商标注册中发现了“立邦”的字样,由于涉及到类似商品,他们马上向商标局提交了自己的疑义。而该疑义同时也反馈到申请者伊立浦电器,他们马上与立邦涂料取得了联系。“当时我们为了商谈商标的事去了两次上海。”伊立浦电器证券事务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但此后,谈判陷入了停滞。漫长等待之下,立邦涂料于去年11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希望用法律的手段来推动此事解决。
而这时正是伊立浦上市的关键时刻。伊立浦电器证券事务代表表示,“对簿公堂引起了监管部门的注意,我们上市的计划推迟了四个月。”于是,希望顺利上市的伊立浦开始主动向立邦电器提出和解。
会谈变成僵局
早在今年年初,立邦涂料和伊立浦就有过措辞磋商。
“当时伊立浦面临着过会的门槛,所以表现得相当主动。他们口头承诺过出30万的赔偿金,并放弃一切商标使用权。但后来我们才意识到这是一种拖延战术,因为一谈到实质性的签订协议他们就会推三阻四。等到4月25日过会后,他们立刻换了另一副态度。”立邦涂料代理律师钱钧回忆。
双方规格最高的会谈发生在今年6月初。当时伊立浦电器董事长简伟文和立邦涂料一位姓麦的投资总监都出席协商,并进行了私人密谈。在这次密谈中双方私下达成了口头协议,但由于后来的各种误解,使得双方和谈破裂。
“伊立浦在过会时期我们没有任何动作,因为阻挠过会对我们并没有好处,对他们则损失惨重。但他们并没有付出足够的诚意来谈,对安排的时间表挑三拣四,对谈判高管的级别挑来挑去,就是不希望最后做出决定。”
伊立浦的证券事务代表介绍,“当时我们高层确实在私下里达成了协议,但立邦涂料突然出尔反尔,拒不履行职责,这导致我们双方的沟通无法顺畅进行下去。”
觉得自己被“摆了一道”的立邦涂料怒火中烧,立即开始了反击,他们向证监会进行了举报,在新浪财经发布了独家反侵权声明,并针对此事在报纸上发布了大幅广告。双方的和解似乎越来越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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