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光产品受制专利费全面推广受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9日 01:34  北京商报

  尽管已有11家中国内地企业获得了蓝光光盘协会(BDA)的授权,但国内企业普遍关注的专利费问题依然是启动中国蓝光市场的最大障碍。在日前上海举办的“第四届数字音频技术论坛蓝光光盘报告”会上,BDA方面的负责人、先锋电子(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研究开发部部长王希文介绍说,BDA目前还没有就专利费问题达成一个机制性的意见,所有已经授权生产蓝光产品的企业并没有向他们缴纳专利费。

  “中国企业并没有怀疑蓝光产品的前景,但BDA并没有对专利费问题给中国企业一个明确的说法。中国企业生产蓝光产品,首先考虑的应该是成本问题。”东莞市奇声电子实业有限公司电子厂厂长谢富裕表示。BDA方面透露,获得FLLA授权的企业必须购买蓝光技术规范文本,第一次购买需要缴纳2500美元,第二次购买需要缴纳1500美元,第三次购买则需要缴纳1000美元。一年内如果企业购买8次,最高费用为1万美元。

  如果企业已经开发出相关的蓝光产品必须向BDA指定的测试机构进行标准符合性测试,送检的企业必须向测试机构缴纳不菲的测试费用,但BDA方面并没有向外透露具体测试费用的多少。尽管BDA方面并没有向记者说清楚到底企业生产一台碟机要缴纳多少专利费,但BDA声称,他们会向企业征收尽可能少的专利费。

  一位业内专家认为,在整机价格高昂、中国蓝光产品市场还没有启动之时,BDA现在公布专利费具体数额不是时机,毕竟BDA目前最重要的工作是启动中国市场,而不是征收专利费。

  商报记者 金朝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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