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家电维修协会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成果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3日 09:54  新浪科技

  3月11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前夕,中国家用电器维修协会召开“迎奥运•有形服务•创造无限价值——首届(2008)中国电子电器服务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成果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十四年多以来,我国电子电器维修服务行业在维护消费者权利、履行经营者义务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

家电维修协会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成果

  协会副会长郭赤兵说:国家于1994年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了消费者九项权利、经营者十项义务。十几年来,家电厂商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努力保障消费者权力,尤其是在售后服务方面,给与高度重视,取得明显进展,具体表现在:

  一、维护消费者九项权利方面

  (一)坚决保证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确保产品设计性能,尤其是安全使用防护措施的有效、稳定实现;加强产品使用环境——供电质量(电压、电流、功率负荷等)情况、保护措施(接地、绝缘、避雷、散热、损伤等)的核查;详细提示产品的使用条件限制(如:使用时间〔寿命〕、使用效能范围和适宜环境要求〔温度、腐蚀、碰撞、电源质量、光照〕等)的不利影响;耐心向用户说明产品的正确使用方法,运用和推荐限流、限压、保险、定时等保证措施和技术解决方案(合格电源接线板),力争减少不当使用对产品和消费者的不利影响和意外损伤。

 [1] [2] [3] [4] [5] [下一页]

本文导航:
·家电维修协会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成果
·家电维修协会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成果(2)
·家电维修协会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成果(3)
·家电维修协会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成果(4)
·家电维修协会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成果(5)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