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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维修站资质无统一标准 缺乏统一监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6日 08:58  华龙网-重庆商报

  电视维修:需五千换屏再次诊断:没啥大问题

  家电维修站资质无统一标准,也缺乏统一监管,消费者难免被忽悠

  家用电器坏了,找厂商指定的售后维修服务站被大多数消费者认为是最便捷、稳妥的方式。但市民赵女士的亲身经历,却牵出了一个行业空白:随处可见的被冠以某某品牌特约维修站旗号的各家电维修点,其实并没有任何准入门槛。行业标准的缺失,使家电售后维修成了无人监管的空白地带。

  个案 消费者较真少花5000元

  据家住永川区胜利北路73号的赵旭华介绍,2005年10月,她花7200余元买了一台某知名品牌的30英寸液晶电视。去年10月,电视坏了,该品牌设在永川的特约维修站一名维修工上门检修,称液晶屏坏了,换屏费加上维修费需要5000元。当时,一台新的30英寸液晶电视只卖3000多元,且仅凭维修工看了两眼就断定液晶屏坏了,如此高昂的修理费用赵女士无法接受。

  赵女士给该品牌总部反映了情况,希望对方能就维修工的鉴定结论做出书面报告。随后,该品牌重庆分公司要求赵女士把电视送去复检,赵女士拒绝了,她认为,一旦人机分离,责任反倒不好判定。几天后,品牌商再次派人到赵女士家检修,却得出跟上次不同的结果:坏掉的部件居然只是逆变器!而且按照“三包”规定,该部件还在保修期内,这意味着赵女士其实并不需要花一分钱,就能把电视修好!

  赵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为这事我前后奔波了3个月,连元旦节都没电视看,到头来居然是一场闹剧!”随后,赵女士就厂商维修不负责任,向永川区消委进行了投诉。

  昨日,永川区消委莫秘书长告诉记者,经调解,双方已达成协议:品牌商以一台全新的37英寸液晶电视换掉了赵旭华家的旧电视。品牌商也承认第一次检修时定性不准确。赵女士维权取得了胜利,但同时她也提出疑问:如果当时自己老老实实花5000元换了屏,不是就吃了大哑巴亏吗?谁来对厂商特约维修站的检测结论把关呢?

  现状 家电售后维修质量无监管

  记者从中国家电维修行业协会了解到,目前,除个别企业是自建维修队伍外,大多数家电企业都采用特约维修的方式为用户提供售后服务,即企业选择一家维修商签约,再冠以“××(品牌名)特约维修站”之名,就可以开展该品牌的售后维修服务了。但对维修站的资质却无统一标准,一些企业为降低售后服务成本,便将售后服务外包给没有资质的维修点。同时,对售后维修站的维修结论和维修效果,也缺乏统一的管理部门。这意味着,维修站告诉你哪个部件坏了,你就得掏钱。中国家电维修行业协会副秘书长郭赤兵称,目前家电行业的售后服务维修基本上靠行业自律。来自市消委“2007年消费投诉热点”的统计数据显示,家用电器类投诉量排名第二,平板电视投诉增长迅速,去年市消委受理的579件投诉中,高端电视机就占到了2/3,相当一部分是因为售后服务引起的。

  支招

  索要维修报告 保留更换零件

  据了解,目前只有一些地方性法规对特约售后服务机构进行了限定。如《湖北省家电维修管理办法》要求,生产企业在该省指定的家电保修承担者必须具备省主管家电维修行业部门授予的一级和特级家电维修单位资格。但对其他地区的消费者来说,该如何认清猫腻?

  郭赤兵称,保修期内的维修较单纯,因为零部件由厂商提供,大厂商为维护品牌形象,对维修站判定的故障、需要更换的配件等有严格监控,消费者无需过多操心。对于保修期外的维修,亲自解决了赵女士投诉的莫秘书长建议:首先,消费者要记得向维修站索取正规的检修报告,确保维修的每一环节都要有文字记录和签字确认;另外,对更换的零部件,消费者要收回,便于发生纠纷后作为向工商等部门投诉的证据。

  记者 罗恒 实习生 陈俊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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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家电投诉占总投诉三成

  本报讯 (记者 秦继伟)“2007年全国消协共受理有效的消费投诉65万件,其中有关家电产品及其维修的投诉就高达19万件,几乎占到了3成。”在昨天举行的国美“家安保”延保服务发布会上,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董京生向媒体透露,家电产品高昂的维修费用一直是消费者投诉的焦点。发布会上,国美集团常务副总裁王俊洲宣布,国美将在全国的1086家门店全面推广“家安保”家电延保服务。消费者在购买家用电器之后,可向商场购买对该商品延长保修1~3年服务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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