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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权维权:权益保护是一项长期工作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5日 12:21 新浪科技
二、知权•维权,权益保护是一项长期工作 经营者权益保护日的主题是“知权•维权”。积极正向引导经营者“知权”,符合当前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行业实际情况,符合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经营者需要。在《保护办法》中明确了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经营者有以下八条权利: 一、自主经营权。经营者有权依法独立作出经营的范围、内容、方针、策略等相关决策,不受其他组织和个人非法干预。 二、公平交易权。经营者有公平交易的权利,任何一方都不得以其优势地位强迫经营者以不合理的价格或条件成交。 三、维护声誉权。经营者有品牌、商标、形象等声誉不受侵害的权利。 四、收益权。经营者提供约定维修服务后,有取得相关费用和相应报酬的权利;超出约定项目的,有另行约定的权利。 五、安全作业权。经营者在从事维修服务有关作业,尤其是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时,有要求保证其作业人员、作业对象和作业环境区内安全的权利。 六、条件保障权。经营者接受委托从事特定品牌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时,有通过预先约定取得特定品牌形象标识的使用,取得合格专用维修保障的设施、设备、器材,取得技术支持的权利。 七、知情权。经营者接受委托提供维修服务,有要求委托方明确维修服务需求,提供有关凭证,了解产品真实状态等信息的权利。 八、损害赔偿权。经营者接受委托提供维修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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