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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个行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日面世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5日 12:21 新浪科技
2007年9月20日,中国家用电器维修协会在北京召开了“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经营者权益保护日”新闻发布会,确定每年9月20日为“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经营者权益保护日”(以下简称经营者权益保护日),主题是“知权•维权”,协会出台了《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经营者权益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保护办法》)。 一、符合行业发展需要,充分表达会员心声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家用电子电器产品的销量和居民家庭的拥有量迅速攀升,家用电子电器产品的咨询、购买、送货、安装、维护、修理、保养等服务业务快速增长。国内外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企业迅速发展,外商专业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企业进入我国加速,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竞争加剧,家用电子电器服务向服务商转化进程加快,极大促进了家用电子电器服务商市场的形成和发展,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行业进入全面发展的上升时期。 随着新型家用电子电器产品,如平板电视、房间空调、电热水器、微型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以及手机等通讯产品的普及,顾客对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维权意识和能力普遍提高。生产和销售企业对提升服务顾客满意更加关注,对其特约或指定维修服务企业的选择和质量监管也越来越严格。 实践表明,为更好地发展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市场,有必要明确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经营者的权益,并给予保护。经营者指对从事营利性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对经营者权益的保护,特别是对协会会员权益的保护,包括生产和销售企业总部的服务组织、专业维修服务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经营者权益保护日面世,以及出台《保护办法》,目的是为保障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和谐发展,切实维护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经营者权益,保护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经营者合法权利。协会会员提出自觉主动加强自律,保护权益,维护合法权利,既符合家用电子电器维修服务行业发展的需要,也是行业和企业的市场经济意识增强,竞争手段和方法不断进步的表现。因此,这种充分表达协会会员心声的重要举措必将取得积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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