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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顾雏军昨获刑十年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31日 09:42 大洋网-广州日报
●顾雏军一案昨日在佛山中院一审宣判,顾的代理律师仍坚持无罪辩护,表示将会提起上诉 ●同案的姜宝军获刑7年,曾俊洪被判无罪,其他6人获缓刑 顾雏军案始末 顾雏军,1959年5月5日生于江苏省泰县,原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扬州科龙电器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格林柯尔冷剂(中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江西格林柯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扬州格林柯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顾雏军曾是中国家电行业的风云人物,凭借着自己的“顾氏制冷剂”专利,他先后收购了科龙、美菱等一系列国内家电企业,其收购战车甚至一度冲击国外的汽车企业。但因涉嫌虚假出资、虚假财务报表、挪用资产和职务侵占等罪名,2005年7月底,包括顾雏军在内的九名科龙及格林柯尔高管被警方控制,随后被正式逮捕。 该案于2006年11月7至8日和12月12日至22日,佛山中院两度对此案开庭审理,其中第二次更是历时两周,庭审时间超过70个小时。 顾雏军代理律师:将会上诉 昨天宣判后,顾雏军其中的一名代理律师童汉明表示,十年有期徒刑的判决太重,他们已决定上诉。“判多少年对我们来说是没有意义的,顾雏军是无罪。”在记者问到该判多少年才合适时,童汉明如此表示。 顾雏军的弟弟顾绍军昨天也到现场参加了旁听。他说,从2006年12月第二次开庭后,他一直没与顾雏军见面。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除了原有一些如糖尿病之类的疾病外,他的病情看起来也没有加重。 顾绍军表示,他不是太懂法律,对判决书里的一些提法以及罪名,暂时还不好作评论。 本报佛山讯 (记者刘艺明、陈枫 实习生崔兆园摄影报道)昨天上午,经历了长达14个月的审理,原科龙董事长顾雏军一案终于在佛山中院一审宣判。佛山中院以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等罪名,判处顾雏军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680万元。其他8名被告人中,姜宝军被判4年有期徒刑、曾俊洪被宣告无罪,另6人被判缓刑。顾雏军的代理律师表示,他们将会提起上诉。 宣判过程持续了40分钟 昨天上午,佛山中院第一审判庭内,八十多个座位早已座无虚席,大部分是顾雏军一案中9名被告人的亲属。 9时30分,佛山中院正式宣布对顾雏军一案进行公开宣判,9名被告依序走进了法庭,走在最前面,穿着黄色囚衣的,正是顾雏军,他戴着一副金色眼镜,精神显得不错。 法院的宣判大约持续了40分钟左右,全过程顾雏军都戴着手铐站着。宣判后,顾雏军保持着微笑,一言不发,直到被法警带离法庭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中。 法院认定顾雏军“三宗罪” 一、暗渡陈仓:虚报注册资本 欲完成工商变更 2001年5月,为收购广东科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科龙电器)的法人股,顾雏军设立了注册资本总额为12亿元的顺德市格林柯尔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顺德格林柯尔)。因为当时顾仅能筹集3亿元现金,余下的9亿元以其两项专利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出资。后顾雏军以顺德格林柯尔的名义收购了科龙电器的法人股,顾雏军任科龙电器董事长。 2002年4月,由于顺德格林柯尔注册资本中无形资产占75%,远高于当时旧《公司法》所规定20%的比例,工商部门不予年检。为将无形资产所占比例降至20%的法定标准,顾雏军指使刘义忠、姜宝军、张细汉等人将科龙电器的1.87亿元通过在格林柯尔制冷剂(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天津厂)和顺德格林柯尔账户之间来回转账,取得了天津厂投资顺德格林柯尔6.6亿元的进账单,并伪造了相关的《供货协议书》,以此骗取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 凭借虚假的验资报告和文件,顾雏军、刘义忠、姜宝军、张细汉等人欺骗原顺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顺德格林柯尔的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的顺德格林柯尔注册资本中有6.6亿元虚假货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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