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家电“下乡”农民叫好 (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7日 15:35  光明网-光明日报

  “家电下乡”利好多多

  “买彩电、冰箱也给补贴,能有这好事?”当记者把“家电下乡”的好消息告诉山东省成武县李六村的李老汉时,他说什么也不相信。看到有关家电下乡的报道后,李老汉连说几个“没想到”。因为农历腊月二十六日,女儿就要出嫁,目前他正在为女儿准备嫁妆。“彩电、冰箱必不可少,这样算下来,至少能省下三四百元。”李老汉高兴之情溢于言表。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对于“家电下乡”的消息,广大农民朋友非常欢迎。有业内人士指出,质优价廉的“家电下乡”必然对农村家电市场有洗牌效应,而广大农民则是直接受益者。

  有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农村有8亿多人口、2.1亿多个家庭,农村家庭占我国家庭总量的67.6%,是我国最大的消费群体。根据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的预测,到2008年,全国三、四级市场的家电容量将达到2300多亿元。的确,相对于城市市场而言,农村家电市场潜力巨大。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曾晓安表示,在当前农民增收困难,城乡差别较大的形势下,财政补贴政策支持“家电下乡”,激活农村消费,是解决扩大内需的客观要求。同时他指出,对农民购买家电给予财政补贴,是支农惠农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财政资金支持的重点由投资、出口扩展到消费领域的一项重大财政政策创新。

  近年来我国农民收入增长较快,人均纯收入已超过城市居民1994年开始普及家电时的水平,农民对购买家电的愿望很强,市场潜力巨大。同时,“家电下乡”举措还可以消化企业家电过剩产能。目前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家电生产国和出口国,近几年当年家电产量的约一半需要由出口来消化,家电产品已经成为我国贸易顺差的重要来源,由此产生的贸易摩擦频繁发生。曾晓安说,实施“家电下乡”,既可转移出口能力,减少贸易顺差和贸易摩擦,又可消化家电行业过剩产能,扭转企业效益普遍下滑的势头。与单纯控制出口相比,这种方式符合市场经济原则,有利于企业发展,更有利于就业及和谐社会建设。

  “买得起”更要“用得欢”

  在欢迎“家电下乡”的同时,广大农民群众也不免有一些自己的顾虑和担忧。

  家电产品质量及其维修服务问题,是农村消费维权的难点。过去一些家电企业对农村市场没能提供有效的服务,挫伤了农民的消费信心。现在农民期盼正牌家电下乡,既能给他们提供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产品,又能提供满足他们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

  “以前农村杂牌家电多,质量没保障,售后服务也不好,这些‘下乡’家电能行吗?”很多农民朋友满腹狐疑。听说这些享受政府补贴的“下乡”家电最大特点是价格低廉,且在销售时都有最高限价,很多人还担心,企业借机把淘汰落后的产品推向农村。对此,山东省财政厅有关人士表示,此次“家电下乡”,产品质量完全可以保证。中标企业都是经过多方选拔层层把关的企业。跟在城市正常销售的家电相比,下乡家电或许功能没那么花哨,但产品质量、售后服务都一样。此外,“家电下乡”活动对企业的售后服务水平也提出了较高要求,要求企业设有“24小时呼叫中心”,并能够在5日内解决产品故障问题。

  还有农民朋友告诉记者,像彩电、冰箱这些家电他们基本都能买得起,但用起来却很吃力,因为耗电多、电费高。家电“下乡”了,但更要“用得欢”。对于耗电量较大的电视、冰箱(冰柜)来说,许多农民即使买得起,买之前也还要算一笔经济账。有关人士认为,财政补贴“家电下乡”,补贴的是纯粹的消费型产品,对农民的增产增收益处不大。如果补贴优惠只是一时刺激农民购买了那些家电产品,但最后被闲置在家中不用,岂不是更大的社会资源浪费?因此他们建议,在补贴“下乡”家电的同时,可以考虑对农民提供适当的电费补贴,电费下降了,农民用得起了,自然就会有更多的人购买电器。不仅让农民朋友买得起,还要让他们用得欢,积极做好相应的配套措施,那才是真正的多赢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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