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行业:劳务派遣过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7日 08:48  每日经济新闻

  宋文明 每日经济新闻

  “毕竟我们本身也是给企业打工,也希望在劳动合同上得到更多的保障,但新法的实施确实给我们在成本上带来了很大的压力。”日前,国内某知名彩电企业上海区总经理向《每日经济新闻》诉苦称,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使企业运营成本相应增加。记者昨日在采访中获悉,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家电行业内用工基数大、人员流动性强的卖场促销及维修服务领域人力成本提升显著,行业内很多企业正在尝试使用劳务派遣模式进行过渡。

  上海交电家电商业行业协会秘书长韩建华昨日表示,此前协会通过一系列的情况摸底及业务培训获悉,家电维修行业等用工基数大、人员流动性强的领域,受新法冲击较大。由于新法规的许多实施细则至今尚不明确,许多企业仍在对新法的执行效果持观望态度。新法实施导致的人力成本上扬,经过企业的管理消化后,有多少会转嫁到家电产品上仍有待观望。

  美的空调在上海的一位售后服务商昨日表示,由于空调产品销售、安装的季节性比较明显,该产品的售后服务企业中,有很多在用工制度上遭遇了新的困惑。如淡季时保持常规用工,夏冬旺季时增加大量临时聘用人员,但这种模式在新法框架下是否依旧适用目前仍待观望。该人士称,新法执行后,家电维修行业的用工机制有望出现变革,劳务外包模式、劳务派遣模式将在行业内流行,企业的用工成本也将相应上扬。

  除家电维修领域外,受新法影响较大的还有各家电生产商派驻在家电卖场的促销员队伍。LG电子宣传部韩雪飞昨日表示,此前他曾就此咨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得到的答复是此类促销员都属于企业的正式员工,公司已在元旦前与所有LG卖场促销人员签定了劳动合同,并代为缴纳三金。记者昨日采访中了解到,上海的家电促销员队伍中,已经出现了一些的劳务外包公司人员,相关企业以此过渡适应劳动合同法。

  专家:适应劳动法 企业需转型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教授5日表示,在《劳动合同法》正式生效后,为适应法律要求,企业需要实施转型,即要从以往的以低劳动成本为基本竞争手段的企业发展模式,转型为以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为基本竞争手段的发展模式。

  “对企业来说,《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应该是一个挑战,企业转型是迎接挑战的正确选择。”常凯说,“如果能适应、能改变,企业的整个管理水平就会得到提升。”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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