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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龙从未向科龙威力注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5日 10:57  南方日报

  本报讯 (记者/王军) 日前闹得沸沸扬扬的“海信科龙向中山阜沙镇追讨750万元土地款”一事有了最新进展。昨日,广东科龙威力电器有限公司(下称“科龙威力”)股东之一中山市阜沙镇顺畅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畅公司”)首次澄清:科龙威力与阜沙镇工业开发有限公司土地款纠纷系公司间纠纷,与中山市政府及阜沙镇政府无关。顺畅公司有关负责人同时表示,自2004年科龙威力成立以来,大股东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和科龙发展有限公司从未向科龙威力注入一分钱的注册资本。

  据了解,10月30日,上市公司ST科龙发出澄清公告,称此前媒体报道的中山市阜沙镇政府欠该公司750万元土地款一事情况属实。

  对此,顺畅公司有关负责人陈陆仓表示,媒体相关报道和ST科龙发出的澄清公告“混淆主体、内容失实,是蓄意制造事端。”他表示,2004年与科龙威力签订《投资项目用地合同书》是中山市阜沙镇工业开发有限公司,而非此前媒体报道和ST科龙公告中所称的“中山市阜沙镇政府”;同时,该地块系投资项目用地,即“投资项目用地”与“合资经营”是高度相关的事项,如果合资经营已不存在,投资项目用地就无从谈起。

  陈陆仓表示,合资经营失败的原因系科龙违约在先。他透露,自2004年科龙威力成立以来,科龙方面在合资经营合同中承诺的注册资本从未注入一分一毫,还占用威力集团老厂区经营一年,至今拖欠顺畅公司设备使用费、场地使用费和

商标使用费等4000多万元。

  “2005年9月,顺畅公司征得科龙董事会及高管的同意,撤销了科龙威力的用地计划。”陈陆仓表示,与阜沙工业园2号地块有关的主体一直是科龙威力,而非海信科龙;同时收回该地块也是在科龙方面先违反合资经营合同的情况下做出的,是合理、合法的行为,根本不是“一女二嫁”。

  日前,顺畅公司已经致函海信科龙,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一切误导媒体、混淆主体、歪曲事实的行为,否则将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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