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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协会 企业承诺国家规定如何对比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5日 08:33 每日新报
为让消费者掌握真实信息,在消费时能够做出正确判断,家电协会秘书长武淦在现场将国美承诺与国家制定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三包责任”)做一下对比介绍。比如,“三包责任”第九条规定,产品售出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修理。国美承诺,在国美集团下属任何门店所购商品,9天内不满意可以无条件退货。“三包责任”对商品销售前后的价格问题未有明确规定。国美承诺,19天内如果所购商品价格下降,给予差价退还,保证价格最低。“三包责任”第十三条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他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国美承诺,99天内如果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给以换货保证。需要强调一点,在国美购买的手机、电脑和数码照相机、摄像机产品只享受退还商品差价服务,其余则按“三包责任”执行。 律师: 商家不兑现承诺 要承担法律责任 依法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秋惠在昨天的12315开放日现场告诉记者,国美的承诺从服务标准上看比较严格,属于一种高于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承诺。 从法律角度衡量,这些承诺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消费者倾斜保护的原则,并依据《合同法》用要约邀请形式对自己所售商品做出了明示担保,且条款明晰具体,因此可以视其为要约通俗的解释是,消费者只要从国美购买了商品,就与国美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商家如果在正常情况下不兑现承诺,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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