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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顾雏军偿还科龙1.65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3日 02:09  第一财经日报

  王珍

  ST科龙(000921.SZ,下称“科龙”)的“清欠”工作“连下两城”。据今天科龙公告,佛山市中院最近已判决顾雏军偿还他占用江西科龙的两笔共1.65亿元的款项。不过,顾雏军的弟弟表示会继续上诉。

  经过两个多月的审理,8月30日,佛山市中院对科龙控股子公司江西科龙起诉广东格林柯尔、顾雏军、天津格林柯尔、天津艾柯的两起一般损害公司权益纠纷案进行了宣判,要求顾雏军及其上述关联公司在15天内偿还分别为9000万元和7500万元两笔占用款项,诉讼费用也由被告承担。

  至于对公司今后的影响,科龙称,该公司已对格林柯尔及顾雏军个人有价值的财产,最大限度予以查封、冻结、保全;该公司也已经对格林柯尔等的相关应收款项计提了坏账准备,但要在科龙对前大股东格林柯尔及其老板顾雏军的所有诉讼案件判决生效并执行完毕后,才能最终确定本次诉讼结果对科龙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顾雏军的弟弟顾绍军昨晚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的电话采访时表示:“我们肯定会上诉。”因为科龙在2005年、2006年的年报中都没有出现这两笔债务,科龙又怎么可以起诉顾雏军呢?而如果科龙在年报中漏了公布这两笔债务,不也是犯法吗?

  今天,科龙仍将继续停牌。科龙称,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不过该公司还有以下事宜必须予以披露:一是科龙正在准备关于清理相关控股子公司债权债务及股权的事宜;二是科龙可能存在小部分超额关联交易未按照上市规则予以及时报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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