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商务部颁布《家电专业店经营规范》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7日 09:27  深圳特区报

  【本报讯】日前,商务部正式颁发了《家电专业店经营规范》,并定于将在今年年底实施。作为家电专业店的首部行规,明确规定“不得限制竞争行为”。据了解,该标准对家电专业店在经营场地、营业设施、商品采购、商品销售、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以及员工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规范要求,适用于连锁或独立经营的家电专业店。

  针对家电专业店的经营规模,该标准将家电专业店划分为大型店、中型店和小型店。同时,特别指出具体城市(地区)应对家电专业店的设置个数加以总量控制,大型店(8000平方米以上)的服务人口以10万-15万为宜,中型店(3000-8000平方米)的服务人口以10万为宜。

  为了更好地协调包括家电零售商之间、零售商与供应商之间在内的关系,是《家电专业店经营规范》出台的另一个出发点。据业内人士分析,在商务部去年颁布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基础之上,即将正式实施的《家电专业店经营规范》目的就在于要建立一个公平的游戏规则。为此,该标准指出,家电专业店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应当事先征得供应商的同意、订立合同,明确约定提供服务的项目、内容、期限;家电专业店在进货、退货过程中,不准有损害供应商利益的行为;家电专业店不得有一系列限制竞争行为。

  近年来,国内家电市场保持了良好的增长态势,家电专业店已逐渐成为国内大中城市家电

零售业的主流业态。据统计,家电类连锁专业店已占大中城市家电零售市场70%以上的份额,并向中小城市延伸。为促进行业持续规范发展,商务部组织上海交电家电商业行业协会及国美、苏宁等知名企业起草了该行业标准。(若一)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城市营销百家谈>> ·07电子产品竟争力分析 ·新浪邮箱畅通无阻 ·携手新浪共创辉煌

频道精选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