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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信息产业部电子四所副总工程师邢卫兵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4日 14:56 新浪科技
科技时代_图为:信息产业部电子四所副总工程师邢卫兵
图为:信息产业部电子四所副总工程师邢卫兵

  新浪科技讯 3月14日下午,在国家环保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指导下,中国电子报社特在北京主办了“中国电子信息产品环保标识明示发布活动”,欲通过此活动让企业的承诺直面社会和历史,让消费者买到最令人放心的产品。新浪科技为本次会议独家门户网络支持。

  图为:信息产业部电子四所副总工程师邢卫兵发言。

  以下为其发言内容:

  邢卫兵: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下午好!非常高兴能参加2007首届中国绿色制造年会,非常感谢中国电子报社邀请我参加这次年会。我今天给大家讲的题目是“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标准实施过程中的解读。

  分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实施解读;第二,管理办法配套标准实施解读。

  第一方面,首先给大家介绍一下《管理办法》的特点、《管理办法》调整的对象和适用范围、《管理办法》的实施的支撑。我们知道,《中国电子信息污染管理控制办法》,也称为中国的RoHS法规,其本身的制定是符合WTO规则,与国际接轨,也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国情。所以说,我们这个《管理办法》是一部迎合了国际潮流和环保的发展趋势,又体现了中国特色的规范性的法律文件。它的内容符合WTO/TBT的五大政党合法目标,即保护人身安全或健康,保护环境。

  《管理办法》调整的对象是所有进入中国市场的电子信息产品,包括进口产品、出口产品、软件产品和军工产品,不包括在《管理办法》监督范围之内。适用范围是电子信息产品“进入市场”和“进入市场之前”的行为。污染控制是指产品中含有的铅、汞、硌、六价铬、多休联苯、多休联苯迷六种有毒有害物质的控制。

  下面是我们的《管理办法》与配套实施标准以及重点控制管理目录的关系图,从这个图上我们可以看到管理办法实施是依靠两大支撑,一个是标准,一个是重点管理目录。现在目前重点管理目录还没有开始制定,这是第二步实施的。《管理办法》第一步配套实施的三个行业标准已经配套实施了,整个实施过程将会继续遵循符合WTO的规则,与国际接轨,结合中国的国情。

  从《管理办法》实施来看,我们从今年3月1号起开始执行,从《管理办法》第18—21条以外的所有条款都要进行生效。(见图)混色是重点控制管理目录产品,现在还没有实施。(见图)从这个图上可以看到整个管理办法实施的模式,第一步是2007年3月1号开始实施,所有列入到分类注释中的电子信息产品都要按照标识标准做自我声明,进入市场,要求2007年3月1号以后生产的产品进入后市场管理。第二步是产品成熟一个放一个,这是《管理办法》的目录方式,对于经济可行、技术上成熟、满足现实标准要求的产品,放入到终点管理产品目录中,就是俗称进入重点管理目录,第二步实施是自我声明,实施的时候还有一部分产品没有列入到重点目录,还要进行第一步要求的做自我声明,符合重点目录管理的产品,要进入到国家强制性管理凭证。进入市场以后,属于市场准入制度管理。

  (见图)从这张图上可以看到世界各国ROHS的比较,可以看到调控的产品范围,中国调控的仅仅是电子信息产品等;欧盟调控的是八大类产品;日本也在环境法规方面,对电视机、空调、电冰箱、洗衣机、个人计算机、微波炉等都进行调控;美国加州和其他一些国家对八类产品进行调控;韩国也有一个电子信息产品和汽车的资源回收利用的法案,也将在今年的7月1号生效。我们中国的《管理办法》是今年3月1号生效,欧盟的ROHS已经于2006年7月1号生效,日本的于2007年7月1号开始生效。美国是在今年1月1号开始生效的,韩国是在2007年7月1号生效。全世界对有害物质的限值是一致的,而我们国家采取的方式也是今天年会所要介绍的,采取明示电子信息产品。日本也是第一步要求做披露,R是回收再利用,G是绿色标识,都是符合现行要求的产品。橙色的是强制要求,绿色的不是强制要求。

  第二方面,解读一下《管理办法》配套标准实施过程当中的解读。从我们这个表上可以看到,是三个配套实施的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是与我们《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的第一所需的管理标准配套,主要第一个实施的,也就是我们今天现场贴标识这个活动,就是按照11364—2006这个行业标准,也就是电机产品污染控制标志要求,加贴绿色标志或者是橙色标志,其他两个标准是辅助。配套标准制定的过程也是跟世界上其他国家标准制定是协调的,我们的标识标准与世界上的J—Moss、Jis C0950类似。显值标准的制定与欧盟EC/618决议规定的显值基本协调机制。检测方法标准的制定参考了IEC/TC111/WG3类似。

  (见图)这是一个贴标识的过程,首先是否在电子信息产品的范围内,如果在电子信息产品范围内,对于企业来说,首先要收集有毒有害物质的信息,有很多方式和途径。第一个途径可以通过供应链,第二个是通过企业自我检测,第三个是通过第三方的检测,很有其他方面的途径可以收集这方面的信息,为我们第一步管理办法3月1号的实施收集有关信息。根据收集的有关信息来判定,如果判定符合限值标准要求,认为不含有害物质,可以贴绿色环保标志。经过经过收集以后,发现有毒有害浓度不符合限值标准要求的,就要贴橙色标贴。在《管理办法》第一步实施的时候,甭管是贴有绿色标识的产品还是贴有橙色产品标识的,都允许在市场上销售。但是,必须要求你披露这些有毒有害物质的环保信息。另外,贴有这两个标识的,分别都含有对包装材料的标识。所以,贴标识的过程中是,限制标准按照113653—206这个标准来进行判定,检测按照11365—206这个标准检测,标识按照11364/206进行标注,这是《管理办法》第一步实施需要粘贴的过程。

  为了澄清有些问题,在事实管理办法的过程中,有些标准的问题,在这里向企业做一个明示。在2005年,我们颁布了一些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主要是应对欧盟RoHS做的检测,推进一个行业性的标准。第二,在全国成立了电工电子产品和技术环境标准化,也制定了一些国家标准,但是目前制定的这些国家标准都是属于指导性的技术文件,还不能作为一个正式的标准,只能作为企业的指导、参考,可以参考使用。已报批的国家指导性文件,像已发布的GB/Z 20288—2006,电子电气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检测样品拆分通用要求。我介绍的几个国家指导性文件,主要是应对欧盟RoHS指令。另外,有害物质检测还在制定一项国家标准,这个国家标准将等同采用国际上的IEC/1231,到时候把这些标准与国际上统一,为了不给企业造成更多的负担,采用与国际标准等同一致的标准。

  以上我把《管理办法》及在配套实施的过程中进行了一些解读。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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