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废旧家电再“流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 19:01 新民晚报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全社会家用电器的存量不断增长,仅以彩电、空调、电冰箱、洗衣机、家用电脑等五类商品计算,全国每年的新增加量就达近亿台。按每年10%的存量进入废旧淘汰行列测算,则全国每年有1000多万台废旧家电需回收或处理。

  目前,这些废旧家电大部分是通过个体商贩上门收购后,流入农村或被一些无证企业拆解,严重污染环境。2004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曾组织起草了《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并于当年9月17日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准备上报国务院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发布。当时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是2004年10月31日。如今2年多过去了,《条例》还未出台。

  为保护环境和促进资源利用,我建议:国务院应尽快发布《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或出台相关的法规,以规范废旧家电的回收及处理行为,别让废旧家电再“流浪”下去。由于手机的更换淘汰比一般家电商品要快得多,数量也大,因此,应把手机也归入其中。

  由于废旧电子电器回收处理是一项大型系统工程,应将废旧电子电器回收处理作为各地专项治理项目,列入建设

和谐社会,环保型、
节约型社会
,清洁社会的工作内容,作为具体措施之一。应建立废旧电子电器回收处理专项资金。处理企业可采用政府支持,企业投资、民营参与、外资参股、民众得益的模式。

  全国

人大代表 蔡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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