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机顶盒再挥专利大棒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9日 13:45 南方都市报

  欧盟对机顶盒再挥专利大棒

  成立MPEG-2组织拟征收DVB-T技术专利,每台初定2.5美元

  中国彩电企业对美国ATSC对华数字电视专利费事件尚未有良策,欧盟机顶盒专利大棒又已挥到。日前,有消息传出,MPEG-2组织计划对全球范围内机顶盒的DVB-T技术应用侵权行为进行追究。康佳、天柏、长虹、创维等机顶盒生产商则从2006年年底起陆续收到欧洲MPEG-2索要机顶盒专利费的律师函,每台应用该标准的机顶盒收取2.5美元,起征日期更要追溯到2000年。据知情人士透露,欧洲方面还曾提出按“打包”的方式收取费用,价格为每年300万美元。

  起征日期追溯至2000年

  来自权威机构的研究报告显示,未来5年国内机顶盒市场将有望突破1亿台。目前中国对欧盟机顶盒的年出口量超过1000万台,不过每台机顶盒的出口利润只有2-3美元。记者获悉,欧洲MPEG-2组织向国内机顶盒生产厂商索要机顶盒专利费的律师函显示,每台应用该标准的机顶盒收取2.5美元,并要追溯至2000年开始生产的产品。据悉,欧洲方面还曾提出按“打包”的方式收取费用,价格为每年300万美元。也就是说,欧盟专利费的征收起点就要吞掉国内机顶盒所有出口利润,而对于欧盟提出的300万美元专利年费,创维海外有关人士表示,这几乎相当于创维出口额的1/3,显然不可能接受。

  记者获悉,目前MPEG-2还仅仅是在欧洲的境外海关进行拦截、查验缴费情况,尚无法控制出口到其他国家、地区的产品情况,这为绝大多数中国企业预留出了生存的空间。而部分出口欧洲数量较大的厂商如同洲、创维等,为了避免海关扣货的风险,已开始同欧洲方面进行谈判。

  其他专利机构或闻风而至

  记者了解到,数字机顶盒由信道解调解码、信源解码、用户管理平台和应用系统等多个部分组成。对于不同的信道和信源部分,其专利持有人的

知识产权要求各不相同。据悉,目前除了DVB-C和DVB-S信道部分没有专利费要求以外,其他的信道、信源解码都要求不同价格的知识产权费。另外,一些安全和应用平台一般也都对机顶盒收版税,而且目前已经普遍收取。不过,国内机顶盒厂商普遍没有交DVB-T、MPEG-2/4等信道和信源部分的专利费。

  有业内人士担心,在欧盟针对DVB-T技术进行收费后,会引起连锁反应,促使各方对机顶盒专利进行收费。这种现象已经在DVD专利费事件上演,3C、6C联盟相继征收巨额专利费,使得国内DVD产业遭遇了一场灭顶之灾。记者获悉,2006年全球7000万台数字机顶盒的销售中,卫星机顶盒DVB-S占了其中的4000万台,倘若DVB-S仿效DVB-T来收取专利费,显然这对中国的机顶盒出口企业是最严峻的挑战。业界也担心,在欧盟采取行动后,美国ATSC、日本ISDB-T等组织对机顶盒的专利费收取可能随后到来。

  机顶盒企业应抱团自救

  据悉,去年我国生产的机顶盒有近70%出口到国外,此次专利费的收取涉及的企业除了家电业的创维、海信、TCL、长虹、康佳等企业,还包括清华同方、浪潮、华为、天柏、九洲、浙江大华等不同类型的设备商。“使用别人的专利技术,向对方支付一定比例的使用获利当属天经地义”。家电业内资深家电人士认为,随着中国

数字电视地面传输标准的尘埃落定以及相关产业链的迅速发展,拥有该领域核心技术专利的欧盟企业对机顶盒产业关注程度显著提升,向中国机顶盒生产企业收取专利费,是国外企业打压国内企业的有力手段。

  有消息透露,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并未介入这一事件的谈判,而行业协会是否会组织企业进行谈判也并未得知。有专家认为,目前机顶盒企业应该尽快抱团进行谈判,才能赢得机会。

  本报记者 黄汉英

  - 链接

  信产部:机顶盒专利费是企业自己的事

  “信产部不可能为机顶盒专利费买单。”

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广播电视处处长白为民日前在接受有关媒体采访时表示,机顶盒专利收费是企业行为,不是政府应该干预的事,作为负责宏观政策研究和制定的信产部不可能过问。“更不可能代表机顶盒生产企业与国外企业进行谈判”。这使国内机顶盒企业寄望信产部牵头谈判以降低专利费的希望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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