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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三包有望摆脱尴尬局面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6日 10:24 中国消费者报
国家“三包”规定自出台以来,尽管也在不断地与时俱进,但却始终不能跟上产品发展的脚步,总是置身于需要升级换代的呼声中。而日前有消息称,《产品质量担保条例》正在制定当中,“三包”的尴尬局面有望在该条例出台后得到根本性地改变。 本报记者 李燕京 “三包”包不了众多商品 如今,国家“三包”规定在很多商品面前都显得束手无策。而据记者了解,现在多数家电产品在“三包”期内的投诉都比较少,但没有“三包”及超过了“三包”期限的产品投诉量却居高不下。 比如玩具没有“三包”,因此,大多数玩具就自然而然地没有了售后服务,再昂贵的玩具坏了也没地方修,是名副其实的一次性产品。海口消费者龚先生向记者反映,他两个多月前在海口某商场给孩子买了一辆300多元的遥控赛车,买回不满一个月遥控版就失灵了,龚先生找到商家,销售人员表示玩具发生故障是人为造成的,不能退换,而厂家表示因为没有售后服务,所以也没法维修。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坦言,目前玩具类型非常多,有的外形看起来相似,但许多零配件却大不相同,不可能相互替换,要想维修,找配件就是个难题,加之玩具维修成本高、利润低,所以没有厂家愿意提供售后维修服务。 另外,我国现行“三包”中也没有针对小家电的售后服务规定。有卖场销售人员表示,目前小家电的维修均是“按照厂家自己的售后服务规定、承诺处理”或“有质量问题的7天包退,15天包换”,而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多数都是遇到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 记者通过调查了解到,未被列入“三包”的产品,消费者最为关注的是平板电视。同时,据中国电子商会消费电子产品售后服务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周明介绍,现在平板电视的价格下降较快,一下子就走进了家庭,但是由于没有相关的“三包”规定,投诉量也随着大幅增长。 1995年出台的“三包”对显像管电视做了规定,包修期是3年,但那时还没有平板电视。2002年家用计算机“三包”规定显示器的包修期是1年。面对平板电视“三包”空白,多数企业选择了电脑显示器的包修期限,对平板电视的显示屏包修1年,然而消费者对此却并不满意。“三包”在面对众多新产品的时候显出了无奈,而这让靠它维权的消费者更加无助。 “三包”升级赶不上产品发展速度 其实“三包”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经过了几次修改,但在修改后又很快出现了新问题。不断地升级换代,又不断地暴露出滞“三包”升级赶不上产品发展速度 其实“三包”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经过了几次修改,但在修改后又很快出现了新问题。不断地升级换代,又不断地暴露出滞后的不足,一些全国及地方性协会为了弥补缺憾,不得不制定出补充规定,但这仍旧无法补救“三包”不足带来的问题,“三包”仍然不断面临落伍的尴尬。 “家电维修没有明码实价,引起了很多投诉,这也是我们大力推行《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的初衷。”中国家用电器维修协会副秘书长郭赤兵介绍说,该协会曾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消费者对电子电器维修服务行业的服务满意度调查,数据显示,对“三包”期后服务质量满意的消费者不足19%。于是他们制定并推出了《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但是这个行业性规定并没有彻底改变售后维修价格混乱的局面。 又比如根据“三包”规定,电视机仅指传统显像管电视机,并不包括液晶、等离子、背投等高端彩电,于是,面对不断增长的投诉,各地消协和有关部门不得不着手制定有关平板电视的地方性规定。 2005年12月1日,上海市消保委和上海市交电家电商业行业协会联合制定并公布了《上海市场等离子、液晶电视机消费争议解决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上海等离子、液晶电视机的“三包”期限为整机1年,显示屏、数字信号处理板及IC电路集成块为2年。2006年3月16日,南京交电家电行业协会和南京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了《南京市等离子、液晶电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暂行办法》。之后《常州市平板电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实施办法》(试行)也开始试行。尽管各地的“办法”不断出台,但是仍旧无法弥补国家“三包”不能及时升级的缺憾。 “三包”尴尬局面有望被扭转 产品总是要不断地升级换代,但是作为一个全国性的法规也应该尽量完善。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了解到,目前一个名叫《产品质量担保条例》的法规正在制定当中,有关专家预测,“三包”有可能随着它的出台而改变。我们知道,每个国家都有一部宪法,无论刑法、民法如何修改,或是出台其他法律,都会依据宪法。《产品质量担保条例》就好比各种服务规定的宪法,它将对制造商的基本权利、义务和责任做出明确规定。周明解释说,《产品质量担保条例》与以往的“三包”有所不同,在制定理念上吸取了发达国家的经验,鼓励企业自我承诺。因为不断作出硬性统一的规定,不如制定一个鼓励企业自我更新、自我不断升级服务的条例更有活力、生命力。按照国际惯例,产品和主要零部件应由企业自行承诺保修期限,一旦承诺,就要承担强制性责任,国家将监督企业履行自己承诺的相关责任,法院和仲裁机关都将以此为依据进行判罚。 据了解,《上海市场等离子、液晶电视机消费争议解决暂行办法》第五条就提到:“本办法是履行‘三包’规定的基本要求;鼓励销售者和生产者制定严于本办法的‘三包’承诺。” 当然,短期内就制定出一个让各方都满意而且具有操作性的《产品质量担保条例》,要想让售后服务进入一个良性的循环过程,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产品质量担保条例》即便出台,仍旧需要一些详细的可操作性规定来进一步完善。 即使如此,不断跟在产品后面跑的“三包”的确让修改者、消费者都很累,而《产品质量担保条例》出台有望扭转这一尴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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