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称家电维修必须如实填写保修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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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 17:2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行规不能代替法规 本报讯 记者 唐葳 通讯员 周珏报道 记者本月20日在深圳市消委会遇到一桩奇怪的投诉案。消费者刘先生(化名)购买的52寸背投彩电保修一年多后仍不见好转,投诉厂家维修站,厂家维修站则表示早已经维修好。奇怪的是,虽然双方都承认一年多来有多次维修,可是彩电的保修卡上没有任何维修记录。厂家声称只填维修单不填维修卡这是家电行业的行规。
记者了解到,厂家多次维修过刘先生的彩电,每次维修,都是填写由厂家维修站统一发放的一式四联的维修工单,消费者质疑时,维修人员表示,深圳的很多大的品牌都是这样操作的,只填写工单不填写保修卡。如今,一年多过去了,维修站的单据只能保存一年,双方都无法找到任何单据能说明是否曾经维修过,又是否已经维修好。双方各执一词,却又都拿不出凭据。 消委会在劝说中,最终让厂家承诺再次帮刘先生修好。事情虽然是解决了,可是却是个提醒。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家电如果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那么在保修过程中一定要求维修人员在保修卡上如实填写维修情况,并保留好保修卡,作为日后维权的凭证,如果维修人员拒绝填写,可向消委会及相关部门投诉举报。同时各家电品牌售后服务维修站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保修卡,不能用行业惯例来代表国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