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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家电应明确维修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 11:27 京华时报

购买家电应明确维修保障

购买家电时应提前和厂商确认维修保障


  购买家电

  家电社会保有量的逐年增加,给家电维修带来了巨大的市场,已基本形成与家电生产和经销的三足鼎立之势,但据中国家电维修协会一项调查显示,消费者对保修期外服务质量
满意的仅占18.24%。相关专家提醒,为避免今后出现维修难题,消费者在购买家电时就要做到眼明心亮。

  专家观点

  出场专家:中国家用电器维修协会副秘书长郭赤兵

  购买家电时

  需问清维修事宜

  郭赤兵副秘书长告诉记者,

国家发改委出台的《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主要是针对维修服务企业(生产制造、经营销售、维修服务经营者等)的明码标价行为提出要求,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也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利。至于具体价格是属于市场调节的范围,由经营者自主定价。但经营者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明示,要提前告知消费者,而且价格不能过低(低于成本),不能恶性竞争。

  郭赤兵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家电时一定要选择有资质、有实力的商家和厂家,因为国家规定“谁销售谁负责”。消费者购买时要提高鉴别能力、选择能力,而且一定要问清售后维修的相关事宜,并保存好收据。

  购买家电小贴士

  购物凭证注意保存

  消费者在购买家电产品时要保留发票、“三包”凭证等,而且上面不仅要有购物时间、地点、经销商名称等重要信息,对于企业的额外承诺和消费者的特别要求,也应进行特别标注。

  维修记录详细填写

  消费者在家电出了问题由厂家上门维修时,一定要要求对方详细填写保修卡,并保留换下来的配件,以便事后出现问题作为投诉证据。如果维修人员拒不填写,可以向当地工商或消协部门投诉。

  不要随便拆卸家电

  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商品出现性能故障,如果是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害的,销售方可以不实行“三包”,但可以收费维修。

  专家答疑

  ★林先生:上个月我家里电视机坏了,因为已经过了保修期,我就想就近找家维修部修一修,结果那个店主开口就要80元开机费,说只要打开产品就要收,不管修好修不好,而且零件费另算。这合理吗?

  ★郭赤兵:在《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中并无“开机费”这个项目,有些维修企业所说的开机费若是指的检修费(即检查费和修理费),保证检查出故障,并修理好(不包含零件费),则这个费用是合理的。但这项收费的名称是不对的,至少有误导的嫌疑。如果维修人员仅仅打开产品,没诊断出损坏原因或因为自己的原因没修好就收“开机费”,这种收费行为就属不合理行为。如果另收检查费或修理费,则这项“开机费”也是不合理行为。

  ★高小姐:今年夏天我买了一台“特价机”空调,谁知道用了一个多月,空调不制冷了。打电话去买的地方,对方称因为我买的是特价机,特价机是不保修的。我该怎么办?

  ★郭赤兵:国家没有这样的规定,即使是特价机,商家同样需要对自己售出的产品负责维修,只不过要特别注意它的保修期(“三包”凭证或质量责任的文字凭证)。

  ★张小姐:我妈几个月前买了一个紫砂电饭煲,价钱不便宜,谁知道用了几个月内胆就坏了。因为还在一年保修期内,我妈就准备找出票据要求厂家维修,结果在收据上看到旁边有一行小字:“内胆不保修”。这么重要的内胆不保修,那上哪修去啊?

  ★郭赤兵:“三包”规定里要求厂家“整机保修一年、关键零部件保修三年”,虽然目前一些小家电产品还未被列入其中,但原则上应参照这个规定。目前一些小家电生产商的规模还较小,对产品质量维修承诺的兑现能力也较弱,所以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问清整机和重要零部件的保修承诺。

  本专题撰文 本报记者 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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