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雏军:7.5亿不是挪用是拆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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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 08:27 第一财经日报 | ||||||||||
顾雏军及其辩护律师指出,顾雏军旗下几个公司之间的资金拆借,不能说成是资金挪用。作为该案重要的证据,公诉人提交的司法会计鉴定书昨天继续遭到辩方的质疑。 昨天,顾雏军案继续进行最核心的“挪用资金罪”的质证,前科龙总裁刘从梦、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的两名会计师再次分别出庭作证。
根据起诉书,顾雏军、姜宝军、张宏、曾俊洪四位被告共挪用了七笔共约7.5亿元的资金,其中曾俊洪和三笔共约2.28亿元的资金挪用是后来被追加起诉的。 顾雏军昨天再次向法庭申请调取毕马威报告的原文作为本案证据。因为顾雏军一直认为,毕马威报告证明了科龙占用格林柯尔约3.5亿元,他想用该报告来证明到底是格林柯尔占用了科龙的钱,还是科龙占用了格林柯尔的钱。 据旁听者透露,在昨天上午的对质中,顾雏军向刘从梦问起了毕马威报告,刘从梦承认毕马威报告反映了科龙与格林柯尔之间的资金往来。刘从梦还承认,有2.5亿元从科龙冰箱划拨到江西科龙的款项是由他签字划出去的。 顾雏军及其辩护律师指出,顾雏军旗下几个公司之间的资金拆借,不能说成是资金挪用。作为该案重要的证据,公诉人提交的司法会计鉴定书昨天继续遭到辩方的质疑。 昨天下午4时30分至晚9时,顾雏军案进入证据辩论阶段,估计今天仍将继续。一位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表示,该案本周将可能结束庭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