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家电污染明年仍难被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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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5日 08:40 北京日报 | ||||||||||
本报记者 周健森 信产部、发改委、商务部等七部委酝酿两年之久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将于明年3月1日正式施行。昨天,信产部正式对外公布了“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志”。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所有在我国销售的电子产品中,所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达标的产品都将贴上这个俗称“e标志”的新标志。
但引发消费者质疑的是由于未被现有“电子信息产品”目录所涵盖,原本属于“污染大户”的冰箱、洗衣机等“白色家电”,却没有受到该《管理办法》的限制。 质疑一: 产品是否有毒,厂家说了算? 目前我国限制和禁止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包括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6类。《管理办法》规定,从明年3月1日起,在我国销售的电子产品,需要标注其所包含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成分、环保使用期限和可否回收利用等信息,同时还将在其产品显著位置张贴相关标志。信产部昨天公布了3种标志,其中只有所含有毒有害物质低于限定标准的,才可张贴“e标志”。 由于我国对电子产品的污染控制采取分阶段实施的做法,在《管理办法》实施初期,生产厂家只需按照有关《检测方法》进行自我检测,并提供“自我声明”。但对于何时能够限制或禁止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目前却没有限定严格的时间表。有消费者提出质疑:且不说企业能否凭良心在“自我声明”中如实披露信息,明知道一些“带毒”电子产品可能会威胁环境,为何不尽快对其叫停? 质疑二: 治理家电污染,还要分“黑白”? 有数据显示,目前我国每年约有400万台冰箱和500万台洗衣机被报废,这些产品的有毒有害物质含量很高;但信产部在对《管理办法》进行解答时称,冰箱、洗衣机、空调等“白色家电”不被国家统计部门列入电子信息产品,因此将不受《管理办法》制约;只有电视、音响、影碟机等所谓“黑家电”才会被监管。对此有些业内人士表示不可理解:“洗衣机的电路板本身便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在治理环保的问题上,难道还有‘黑白’之分?” 除“白色家电”外,同样被视为“污染大户”的光盘、汽车电子产品、复印机、部分种类的电池等,同样被《管理办法》排斥在监管范围之外。参与《管理办法》制定工作的中国电子质量管理协会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很多新上市的“白色家电”已经使用了电子装置和信息技术,很难从电子产品中简单区分出来;但要把这些产品统统纳入到《管理办法》中,只能随今后对电子产品目录的修改而逐步推进。 质疑三: 行业推荐标准,能否有效力? 为配合《管理办法》的施行,相关部门还发布了三个配套的行业标准,分别对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张贴标志和检测方法等进行了规范。但信产部负责人证实,这三个标准目前只是行业性推荐标准,而非强制性实施标准。这样的标准在多大程度上会对电子产品污染进行约束,同样引起消费者的忧虑。对此有业内人士解释说,《管理办法》本身已对电子产品的污染控制提出明确要求,尽管这些配套标准只是推荐标准,但同样必须执行。 中国电子质量管理协会方面认为,这些配套标准目前还在陆续制定中,需要一定的过渡期。例如,对电子产品使用回收期限的具体标准,将在明年3月之前才会出台。而《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后,相关部门还会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在所有标准真正落实到位前,对消费者来说,企业的“自我声明”有多大可信度?对此协会负责人表示,如果企业在“自我声明”中未能如实披露信息,便对消费者构成了欺诈;一旦被曝光便会对自身信誉构成影响,与有毒物质超标相比,来自消费者和市场的惩罚恐怕会更加严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