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正式实施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 09:18 深圳商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2日电】(记者 顾瑞珍 刘晓莉) 财政部和国家环保总局22日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对外公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首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这标志着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开始实施。 我国于2003年颁布实施的《政府采购法》中明确提出了政府采购要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要求。
目前发布的产品清单只包括十四类产品,很多政府采购的产品还没有列入。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司长赵英民说,下一步,国家环保总局将集中制定一批涉及政府采购产品的环境标志标准,扩大清单所涵盖的范围,使更多的环境友好型产品进入绿色产品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