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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出台 家电厂商自建渠道引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 09:57 金羊网-羊城晚报

  昨天,由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和工商总局五部委联合下发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一下简称《办法》)正式开始实施。《办法》规定,零售商不得收取进场费等费用、不得限制供货价、回款时间不得超过60天,等等。

  这对于屡屡抱怨“受压榨”的供应商可谓利好。不过,有意思的是,不少厂家对《办法》的出台并没有表现出非常乐观的态度。反倒是在《办法》出台出台之后,国美电器新闻
发言人何阳青和苏宁电器副总裁范志军都公开表示欢迎。记者采访到的一些企业,担心敏感的进场费并不会取消,很可能作为综合毛利率的一部分转嫁到其它形式的费用中;违规者最高3万的罚款似乎对一掷千金的连锁零售业而言作用不大;对于其它条款也有类似的担心。

  更值得注意的是,近期自建渠道成为了主流。除了一直奉行“省销售公司+专卖店”的格力、推行“幸福树”计划的TCL之外,海尔、美的的自建渠道也在推进,而志高方面也传来消息,将谋划成立首家销售公司。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专家陆刃波认为:“厂家自建渠道其实也有很大的风险。制造企业自建渠道并不一定能带来费用的节约及效率的提升,因为这违背了市场专业化分工的原则。家电厂商从制造业步入零售领域,可能要品尝多元化之下‘双刃剑’的痛苦。同时,三四级市场的分散,也考验家电厂商的远程管控能力。”但一些自建渠道的企业则表示,选择自建渠道是意识到不能过度依赖连锁渠道,是渠道的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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