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龙发公告澄清诉讼金额差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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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 03:09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张羽飞) 因在顾雏军一案中暴露出新增挪用资金4.55亿,而被迫于11月7日临时停牌的S*ST科龙(000921),今日发布澄清公告。 在此前进行的对顾雏军等原科龙高管提起的公诉中,检察机关认定的涉案挪用资金共7.46亿(包括新暴露的4.55亿),大大高于科龙公布的5.46亿元。
今日科龙公告称,公司财务报表上所显示的占用资金,是依据会计法及会计准则所确定的余额,而检察机关公诉书是依照刑法第272条第1款之规定所认定的构成挪用资金罪的金额,二者确认挪用、占用资金的依据不同,因而存在差异。截至今日,公司向司法机关提起的涉及格林柯尔系的诉讼标金额仍为5.46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