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维修服务良莠不齐 半数企业表现一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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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7日 16:41 中华工商时报 | ||||||||||
作者:张伟娜 为了验证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的执行情况,中国家用电器维修协会日前进行了有关调研,评价打分结果显示,落实工作较好的企业占33%;落实一般的企业有科龙、奥克斯等,占55%;较差的企业有东芝(中国)、上海日立家电、飞利浦消费电子等,占12%。
近年来,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家电维修服务市场环境,部分维修服务经营者采取价格欺诈等手段,蒙骗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同时,社会上还存在着部分消费者不按合理规定付费,甚至拒绝合理付费的现象,面对这种情况,部分维修服务经营者因担心消费者无理投诉而导致纠纷,以至放弃收费或少收费,严重损害了自身的合法利益。 今年4月,家电维修协会成立了“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全国指导小组”,共督察指导地方行业协会3家;家电企业总部25家;驻省市办事机构(含具有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行为的)14家;维修服务部10家。电话督察家电企业总部8家。根据印制的《<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三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评价表》进行了评价打分。与此同时,还将逐步开展家电维修服务行业价格比对工作,建立起维修服务价格信息的搜集、整理、汇总、发布的制度;评测全国及各地维修服务价格水平,发布价格信息,指导价格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