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产品销售将贴“防污”标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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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 10:37 消费日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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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日报 作者:顾克非 为推进实施今年初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等七部委颁布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为应对欧盟25国于2005年8月13日实施的《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EEE指令)和于2006年7月1日实施的《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指令),国家信息产业部日前透露,《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电
根据《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今后,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所有电子信息产品均须按照标准要求,加贴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标志。此外,电子信息产品还应标注产品中是否含有毒有害物质。无论产品中是否含有毒有害物质,都应该在产品的明显位置粘贴标志,并应在说明书中按照标准要求,提供所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及含量。 信息产业部的有关人士表示,三项新标准实施后,电子信息产品还须粘贴安全使用期限标志、可否回收利用标志、包装物材料名称标志等,使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商品时一目了然。 专家认为,国家信息产业部即将实施的三项防污标准,一方面是国家主要针对信息产品的污染防治管理,集中对生产企业从设计、研发、制造、工艺、销售到二手产品进行规范,有利于回收处理和再利用,以减少对环境的压力和对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应对全球对电子信息产品的环保化要求。 据介绍,WEEE指令和rohs指令被业内称为“全球最严厉的环保令”。WEEE指令涉及10大类近20万种产品,要求在今后欧盟市场上运营的电器生产商(包括进口商和经销商),必须承担报废产品的回收费用。rohs指令规定,欧盟市场禁止含特定有害物质的产品出售及使用。 “十一五规划”把“循环经济”提上议事日程,但目前的事实是,长期以来,我国以家庭作坊为主的分散、落后的电子废物处理方式,对我国脆弱的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国家信息产业部即将实施的三项防污标准,就是细化“循环经济”的指标,明确电子信息产品的防污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