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时代新浪首页 > 科技时代 > 家电 > 正文

没图像嗞嗞响 电视2年坏3次修不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 10:55 万维家电网

  江苏无锡的陈女士于2004年8月购买了一台2000多元的厦华彩电,仅一个月的时间,彩电就没图像了。陈女士立马报修,厦华维修工连续上门两次才修复了彩电。然而,好景不长,彩电刚过保又旧病复发了。陈女士再次报修,厦华维修工上门检测后免费更换了配件。

  谁知,彩电修复不到一年又出现嗞嗞响的问题。陈女士于2006年7月9日报修,维修工上门检测两次后拆走了电脑板,之后就没了音讯。期间,陈女士多次催促厦华维修站,工作人员均告知申请的配件不能用,必须重新申请。如今,两个多月过去了,陈女士还没等到修复的彩电。

  求助信原文如下:

  我2004年8月在常州金太阳买了一台29寸厦华高清彩电,型号S-2935,一个月不到就坏了,我想重换,但维修人员说不行,只能维修。但修后刚满一年,于2005年10月份又坏了,修好不满一年,于今年7月9日又坏了,到今天为止还没修好,多次催促,也没音讯。

  求助人要求:重换一台并赔偿!

  王博士观点:

  拨通陈女士的手机,电话那头有些激动,“我们一家都是工薪阶层,赚钱不象大老板那么容易,总想着买台彩电能用上几年。可现在才两年时间竟然坏了三次,这样的彩电还怎么用?!”

  陈女士告诉我们,前两次维修,厦华的速度还算快,几天就修好了。这次为什么要修这么长时间,实在想不通?!陈女士表示:“我家的彩电到底还能不能修好?厦华要么给我一个准确的修复时间,要么给我换新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五条 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

  虽然陈女士家的彩电两年内出现三次故障,不过因陈女士家的彩电整机已超过一年保,因此,陈女士的情况并不符合换机条件,只能维修。我们希望厦华方面能多为消费者考虑考虑,加快维修速度、保证维修质量,早日修复用户家中的彩电。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论坛】【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科技时代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595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