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时代新浪首页 > 科技时代 > 家电 > 正文

售后服务迟缓 消委会与冰箱厂家分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4日 20:4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汤新颖 通讯员何建安)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消委会获悉,过去曾备受消费者推崇其产品质量、售后服务的“华凌”空调、冰箱和“美的”公司的系列家电产品近两个月被消费者频频投诉,仅广州市消委会就接到投诉21宗。有关人士表示,这与华凌去年并入美的之后售后服务脱节有关。为此,市消委会宣布提前解除之前与该公司签订的《消费纠纷调解程序协议书》。这是市消委会与多家企业建立消费争议联合调解方式四年来,第一次公开宣布与企业解除这种合作协议。

  消费者黄某投诉说,近日家中“华凌”

冰箱出故障,多次按照售后服务书上的电话联系该公司来维修,始终没人来;消费者周某投诉,家中“华凌”冰箱已经修了4次,始终没修好,要求该公司换货一直没回音。消费者也反映“美的”的消毒柜、空调、电磁炉等坏了,多次联系该公司,但迟迟无人上门维修或更换。近两个月来,市消委会就收到投诉“华凌”16宗,“美的”5宗。

  经消委会了解,华凌(广州)电器有限公司自去年并入

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华凌”品牌产品的售后服务全部由“美的”公司接手负责。由于“美的”公司广州售后服务部门的主管人员更换,近日又搬迁地址,搬迁后又不及时将新地址新电话告知消委会并向社会公布,令消费者维修无门,消委会也寻找不到。8月初广州市消委会曾将一些投诉情况直接向“美的”公司总部的售后服务部门反映,该部门未作任何答复。近日,消委会经多次联系,终于寻找到负责维修“华凌”、“美的”空调的售后负责人曾某。曾某称,他只负责上述两品牌空调的售后服务,冰箱、电磁炉等产品不归他管。消委会只好继续按其产品分类逐个寻找这两品牌的产品售后服务主管人员。

  由于华凌(广州)电器有限公司已不直接承担其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且近期投诉量激增,售后服务不到位,已不符合该企业与广州市消委会签订的《消费纠纷调解程序协议书》和《消费纠纷调解自愿书》的约定,广州市消委会近日决定,提前解除与华凌(广州)电器有限公司今年初签订的(原定3年有效期)协议。

  市消委会负责人表示,企业合并、倒闭、兼并、搬迁,如果该企业不是生产涉及千家万户的生活消费品,对广大消费者的影响就不大,但如果是生产家用电器、有一定知名度、拥有较多用户的企业出现上述情况,其内部如何运作、协调,消费者管不着,但售后服务却影响到消费者的日常生活。这类现象已非个别,如前几年的“乐华”、“华宝”、“威力”等品牌已是先例。为此,消委会劝谕这类企业,在处理内部协调运作的同时,售后服务工作一刻不能放松,这是企业应尽的法定义务。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论坛】【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科技时代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595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