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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伪斗士方舟子被判言论存伪

  因不满“反伪斗士”方舟子称自己“脚踏两只船”,指责“用会议摘要冒充论文”等“学术腐败行为”的言论,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肖传国去年10月以侵犯名誉权向武汉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日前,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已就此案做出宣判,方舟子和某出版社败诉,分别被判向原告肖传国赔礼道歉并赔款3万元和1万元。长达1万余字的判决书对判决理由进行了逐条解说,称“学术批评、争论应建立在对事实的客观、真实的基础上和中肯的评论上。被告方是民(即方舟子)的言论失实,其言论已超过法律允许的范围,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详细][评论]


方舟子2005反伪盘点

肖传国人工反射弧成果

专题调查

你支持方舟子还是肖传国?
方舟子
肖传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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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这场争论是否属于学术争议?


不是
不好说
 
如果这是学术争议,你认为法院的介入是否合适?
合适
不合适
不好说
 

 

判决结果各方反应 >> 详细

原告方:将打越洋官司

  肖传国表示,除了已经宣判的起诉方舟子和某出版社的侵权案件,还有起诉方舟子和北京两家报纸的案件估计会很快开庭。

  另外,肖传国还有三份起诉方舟子和有关媒体的诉状,准备尽快立案。“由于我起诉他以后,他继续在许多地方继续对我进行污蔑,因此必须逐一清算。”””

  肖传国对全部官司胜诉表示很有信心,“他对我的诬蔑是没有依据、编造的,因此法院能够很容易做出判断。我目前掌握的证据都是网下的实际证据,今后随着案情的发展,我还会向法庭提交更多的有效力的新证据。”

  肖传国语带激动:“方舟子把他的新语丝网站设在美国,让国内被侮辱诽谤的科学家追究起来有困难,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刚刚宣判的案子仅仅只是个开始。同时,我已经在美国聘请了律师,将尽快启动越洋官司。”

庭外声音

鄢烈山(南方日报集团高级编辑):学术争议最好是在学术层面解决

  “在这个官司上, 我可能要站在方舟子这一方。”鄢烈山在得知判决结果后,向晨报记者表示:“我觉得,法院来作这个判断不太合适。科学都是一个个专门的学科,发生争执的时候应该由学术监察机构来评判,只是现在没有这个机构,只好诉诸法院。那么,法院应该请那些学术机构来作鉴定?我的看法是,笔墨官司应该笔墨打,学术争议最好还是在学术层面解决。”
  
尹田(北京大学民法研究中心主任):学术批评是严肃的
  
  学术打假是非常有必要的,学术腐败的现象也非常严重,应该鼓励大家都来参与。“但是学术批评又是非常严肃的,我要特别提示一点,我们利用网络来进行思想传播,有利有弊。好处在于速度快,影响范围大,但是弊端在于它是一个‘大字报栏’,如果变成恶意攻击,就会导致一些人的言论自由损害另一些人的言论自由。批评的自由要有,但人格尊严的保护也是要的。”
 

被告方:还将继续上诉

  对于武汉法院的判决结果,方舟子代理律师彭剑表示“还将继续上诉”。 彭剑表示,除了庭审中提交的证据,开庭后自己向武汉法院提交了《补充答辩书》。“答辩书中指出,若原告认为我方提供的网络证据不实,则应当提供纽约大学或纽约大学医学院出具的能反映其职务为兼职性质的证明或聘书,但是,原告没有提交相应的证据。

  此外,我们认为所提供的网络信息说理部分比较透彻,肖传国应该举证证明权威网站关于他的职务、获奖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不实。”

  彭剑表示“多年来,方舟子打假涉及了保健品公司、科技、教育部门,很多律师因为利益冲突问题不敢为他代理官司。但是我愿意为方舟子代理。如果在接下来的庭审中他还愿意让我代理,我会继续代理下去。目前起诉方舟子的案件很多,如果时间冲突我无法全部代理的话,也会有很多支持方舟子的律师会出面。”
 

法院逐条评定五大争议

  争议一:肖传国是否“脚踏两只船”

  方舟子观点:肖传国在美全职,而参选中国科学院院士的基本要求是必须在中国全职工作,因此不符合规定。

  法院认定:被告方是民在文章中所述关于原告在中、美两国担任两个全职职务的说法不实。

  争议二:肖传国是否用会议摘要冒充论文

  方舟子观点:方舟子在2005年的文章中指出,正在参选中国科学院院士的肖传国的简历存在“拔高自我”的造假行为——用文章摘要列表冒充发表的论文列表。

  法院认定:被告方是民所述“把参加学术会议的文章摘要也当论文给列进去了”,原告“在国际期刊上发表论文太少仅只4篇,并毫无影响”的说法不实成立。
 
争议三:肖传国是否获过大奖

  方舟子观点:肖传国在简历中自称获得了‘国际神经泌外最高奖',其实他罗列的两个奖项(美国泌尿学会JackLapides奖和美国泌尿学会成就奖),前者是很容易获得的美国泌尿学会年会会议摘要“竞赛奖”,后者虽然是个大奖 。但是在历年获奖者名单中,却找不到他的名字。

  法院认定:被告方是民在历年获奖者名单中没有找到原告的名字不能否认原告获奖的事实。  因此,原告曾获得美国泌尿学会学者奖的事实成立。



 
  争议四:“肖氏反射弧”是否国际公认

  方舟子观点:肖传国的成果在国际学术界毫无影响,“在网上检索‘肖氏反射弧'的英文名称结果是零。”

  法院认定:原告肖传国的“肖氏反射弧”理论,在国际上有获奖证书,国内有鉴定结论和获奖证书,国内教科书亦曾引用其理论,原告的“肖氏反射弧”理论是客观存在的。

  争议五:被告某出版社应否承担法律责任

  出版社观点:方舟子言论属个人观点,与举办方无关。

  法院认定:被告某出版社作为2005年9月14日(方舟子)访谈活动的举办方之一,对访谈主讲人提供言论传播平台,如访谈主讲人的言论涉及侵犯他人权利,作为活动举办方之一的被告某出版社是应当与相关责任人承担连带责任的。

四大质疑:方舟子VS肖传国  >> 详细

  方舟子质疑一:“脚踩两只船”由于肖传国被提名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方舟子指出,肖传国在美国参选中国科学院院士的基本要求是必须在中国全职工作,因此不符合规定。

  肖传国回应:我在美国不是全职。肖传国指出,目前有足够证据证明,自己本来被纽约大学邀为“副教授”,但为了回国,自己只接受了按规定每年可有八个月在美国境外的“临床副教授职务”。

 
  方舟子质疑三:不被国际认可“他在国际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实在是太少了……已经发表的仅有4篇,总共被别人引用了只有9次……可见在国际学术界毫无影响。”方舟子同时说:“在网上检索‘肖氏反射弧’(肖传国取得的科研成果)的英文名称结果是零。”

  肖传国回应:我的成果自有公论在法庭上,肖传国出示了国际医学图书馆检索论文结果15篇、全国统编教材《外科学》内容摘录、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1999年)科学技术鉴定成果证书、国务院“科学技术进步奖”证书、2004年美国泌尿外科年会最佳论文证明材料等多项证据。他说:“方舟子不懂医学,打假仅靠网上检索结果说话,殊不知网上的东西不尽可靠。”
 
  方舟子质疑二:伪造论文目录方舟子在2005年的文章中指出,正在参选中国科学院院士的肖传国的简历存在“拔高自我”的造假行为。

  肖传国回应:“方舟子引用的简历,自称是用google搜索引擎从获得的,但我从未向该网址所在单位提供过简历。”肖传国说,自己当时只是去该单位讲座,就提供了一份“Publication”,意为公开出版物,但懂英文的人应该知道,论文的准确称谓为“Article”。肖传国说:“他的‘简历’是从网上找的,根本不是我提交给中科院学部委员会的参选简历。”
  方舟子质疑四:伪造国际获奖证明方在文中说:“肖在简历中自称获得了‘国际神经泌外最高奖’,其实他罗列的两个奖项(美国泌尿学会JackLapides奖和美国泌尿学会成就奖),前者是很容易获得的美国泌尿学会年会会议摘要‘竞赛奖’,后者虽然是个大奖,但是在历年获奖者名单中,却找不到他的名字。”

  肖传国回应:谁说我没有得奖。在法庭上,肖传国当庭出示了美国泌尿学会成就奖等获奖证书、奖牌原件。肖传国对记者说:“JackLapides奖是独立基金会颁发的奖项,并非泌尿学会会议竞赛奖,方舟子不懂医学,完全是想当然。”他同时表示,自己还有足够证据证明,方舟子关于自己“学术成果不被认可”完全是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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