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多低,才能免死?不能仅凭一个数字就剥夺人的生命

2017年02月22日 09:31 新浪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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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环球科学微信公众号

  几年前,美国最高法院规定,如果罪犯是无法理解诉讼程序的“智力残疾”,就不能判处死刑。如今,最高法院在如何判定“智力残疾”这一点上,不得不面对来自科学界的异议。

  撰文?萨拉·里尔登(Sara Reardon)

  翻译?侯政坤

  尽管弗雷迪·李·霍尔(Freddie Lee Hall)已经成年,但他的智力仍处于孩童状态。1978年,霍尔和他的朋友计划去洗劫一家便利店。他们需要一辆汽车,于是,他们强迫一位21岁的孕妇驱车驶入丛林,并在那里将其奸杀。不久后,他们又枪杀了一名副警长。他们被缉拿归案后,经过审判,被定为谋杀罪,并且法院断定霍尔是主谋,将他判处死刑。

  35年来,霍尔一直上诉,试图将死刑减为终身监禁,但从没有成功。而引发了讨论的,并不是霍尔的罪行,而是佛罗里达州判处他死刑时所依据的智商测试。

  2002年,美国最高法院的一项裁决已经禁止对智力残疾人员处以死刑。不过,霍尔的律师会辩称,美国很多州在评估心智能力时使用的方法都已过时,很少或根本没有考虑最新的科研成果。美国有10个州认为,智商测试得分超过某个数(通常是70)的人,都应视为智力正常,符合判处死刑的条件,佛罗里达州就是其中之一。心理学家认为,智商测试还没有精准到可以划分出如此明确的界限的地步。几位研究过这一案件的专家指出,霍尔的智商在60到80之间,许多州都会认为他并不符合判处死刑的标准。

  霍尔案件的档案引述了一段来自临床医生的说法,这位医生认为,霍尔“现在、过去以及将来一直都存在智力障碍”。美国最高法院如何裁决此案,具有重大意义。据估计,美国3100多名死刑犯中,可能有20%的人有某种程度的智力残疾。加利福尼亚州圣巴巴拉市的律师南希·海特(Nancy Haydt)正在整理与智力残疾有关的死刑案件的数据库,她说,如果最高法院做出有利于霍尔的判决,数百件上诉就会接踵而来。

  很多心理健康专家希望法院给出更全面的裁决标准。去年12月,美国心理学会(APA) 和美国智力与发展障碍协会(AAIDD)等专业组织在呈交给最高法院的霍尔案简报中,都主张法院制定新的法律标准,体现智力研究领域的最新成果。心理学家指出,智商测试从来都不是用于评估犯罪心理的。他们认为,智商的现代定义更合理,即“包括学习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与人交往以及适应社会的能力”。

  数字与智力

  早在2002年,智商问题就在法律事件中引起了混乱。当时,弗吉尼亚州的一名男子,达里尔·阿特金斯(Daryl Atkins),被判死刑后向最高法院上诉。阿特金斯及其同伙于1996年因谋杀而被拘捕,当时没有目击证人,并且阿特金斯的同伙与检察官做了个交易:只要他指证阿特金斯是持枪者,他的死刑就可以减为终身监禁。阿特金斯的智商只有59,在整个审判过程中,他稀里糊涂,一直傻笑。最高法院认为,对一个不明白自己所作所为会产生什么后果,又对法律诉讼一无所知的人来说,死刑实在是“既残忍,又不寻常”。最高法院将阿特金斯案交回弗吉尼亚州法院,在那里,阿特金斯的死刑被改判为终身监禁。

  最高法院还做出一项裁决,对于那些按照美国智力障碍协会(即现在的AAIDD)等组织的标准被诊断为“智力残疾”的罪犯,不适用死刑。美国智力障碍协会对智力残疾的定义包括3条标准:智商比平均水平低两个标准差以上(大约70);在适应和融入社会方面有困难;18岁之前就显示出智力残疾的迹象。然而,最高法院让各州自行决定如何落实这些标准,而许多州在实施细则上都出现了问题。加利福尼亚州萨克拉门托市联邦助理辩护律师哈利· 西蒙(Harry Simon)说,“各州的理解其实是,‘我们想怎么定义智力残疾,就怎么定义’”。

  佛罗里达州划定了明确的界限:只要罪犯智商超过70,就可以适用死刑。有些州甚至更严格,在俄克拉荷马州,只要罪犯一生中有一次智商测试的得分高于75,就可以适用死刑。刑事司法法律基金会(一家支持保留死刑的非营利组织,位于萨克拉门托市)的法务总监肯特·谢德格(Kent Scheidegger)认为,这些问题都源于阿特金斯案的最终判决。他说,“阿特金斯案确定了一条法则,即我们必须明确地将人们划分为两类,智力残疾或智力正常,并区别对待这两类人。但是,实际上并不存在一条清晰的界限,所以注定要引发很多问题。”现在,每个州都想方设法去遵守这条法则。尽管划定明确界限的做法有诸多不是,不过可以一视同仁地适用于所有被告,这就避免了因控辩双方的心理专家水平差异而影响最终判决的局面。对于霍尔案,佛罗里达州检察总长办公室以最高法院尚未做出最终判决为由,拒绝发表评论。不过,该办公室在呈交给最高法院的案情简报中指出,“一些组织致力于扩大阿特金斯案最终判决的影响,它们确立的智商测试标准含糊不清,总在变化,甚至自相矛盾”,如果最高法院给出有利于霍尔的判决,“各州的法律势必会受缚于这些标准”。

  不过,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分校的心理学家基思· 维达曼(Keith Widaman)说,临床医师普遍反对规定明确界限的作法,一个原因是智商测试通常都有10分左右的误差。此外,大多数被告在不同类型、不同版本的测试中,得到的分数相差甚远。维达曼指出,最常用的一种智商测试——韦克斯勒成人智力量表(WAIS),只有几个问题,而这些问题旨在评估人类正常智力的下限:大约是70。更重要的是,这些测试本身也在与时俱进。传统的测试侧重“结晶的”智慧,包括人们掌握的知识、理解能力。但是,维达曼说,特别是在过去10年间,智商测试的设计者越来越重视“流动的”智慧,即吸收新信息、作出判断以及理性分析复杂问题的能力。

  弗林效应(Flynn effect)给智商测试结果的诠释更添一层迷雾。弗林效应指出,人类智商的平均水平每10年增长3%左右。人们给出的解释五花八门:营养更全面、产前护理更健全、测试方式越来越标准化,等等。因此,每隔10年左右,心理学家都要重新规整各种智商测试,使大众智商的平均水平保持在100左右。这就意味着,像凯文·格林(Kevin Green)这样,在1991年按照1972年版的智商测试得了71分的死刑犯,如果依据当年(也就是1991年)修订版的智商测试,也许只会得65分。2000年,格林被判死刑,他的律师上诉时指出,法庭应该考虑到弗林效应而改判。然而,格林的智商高于弗吉尼亚州规定的明确界限——70,因此,他于2008年被执行死刑。

  一些心理学家希望,法律条文能够体现出人们对智力更深刻的理解。科罗拉多州利特尔顿市的法庭心理学家、在阿特金斯案中担任顾问的斯蒂芬·格林斯潘(Stephen Greenspan)说,“用一个简单的数字来反映智力,这样的观点从科学上来说是不正确的,早就被抛弃了”。

  那判定标准又该怎么设定呢?

  詹姆斯·哈里斯(James Harris)说,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最新版的《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DSM-5,美国几乎所有医院和卫生站都在使用该手册)在阐述智力残疾的诊断时,特意避免了设定智商数值界限。哈里斯是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的精神病学家,同时也是DSM-5中“智力残疾”一章的首席作者。他认为,智商测试结果并不能反映被告融入社会的能力。“当别人对他们说,‘和我一起去抢银行吧,我会给你好处,而且抢银行可有趣了,我还会让你拿着枪’,他们不会去想将会发生什么”。在美国智力障碍协会定义智力残疾时提出的3条标准中,这属于第二条涉及的领域,即“适应功能”。DSM-5认为,适应功能与智商同等重要。哈里斯说,适应功能与许多因素有关,包括移情能力、社交技巧、冲动控制、判断力等,所有这些因素都与标准智商测试分数没有太大关系,特别是存在脑损伤的情况时更是如此。

  拿迈克尔·扎克(Michael Zack)为例。自1997年起,扎克就成了一名死囚犯,罪名是谋杀了在酒吧遇到的一个女人。多次庭审中,他的律师和一名心理学家反复辩称,扎克的脑部因母亲怀孕期间酗酒而存在损伤。尽管胎儿酒精谱系障碍并不一定会降低智商测试得分,但会损伤中脑,进而影响从经验中学习以及预知行为后果的能力。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扎克的智商测试得分是79,而心理成熟度却像10岁的孩童。心理学家利用标准测试来评估适应性行为,这些测试问卷会提出一些与现实生活技能有关的问题,例如会不会系鞋带、填支票等。填写问卷的,通常是受测者的家庭成员,或者非常相熟的人,而不是受测者本人,因为人们有夸大自己能力的倾向。

  但是,佛罗里达州劳德代尔堡死刑案件委员会的律师威廉·亨尼斯(William Hennis)说,在法律环境下,这些测试经常被误用和滥用。很多时候,他们会让狱警填写问卷,而狱警会说,罪犯在高度设防的监狱里适应得很好。亨尼斯说,“你的一日三餐都是统一分配,终日受到监视,生活中每分每秒都被限定死。在这样的环境下,根本不可能做出任何有意义的适应功能评估”。他坚持认为,为了得到公正的结论,填写问卷的必须是在被告进监狱之前就认识被告的人。一些州已经出台了测量心理适应性的方法。得克萨斯州处决的罪犯数量居全美之首,该州采用了“布里塞尼奥因素”,包含得克萨斯州刑事上诉法院于2004年制定的7项行为标准。这些因素包括,在家人和熟人看来,被告是否存在智力障碍、是否有能力直接回答问题、是否会撒谎,以及是否有预先制定计划的能力。法官们写到,他们制定的标准符合美国智力障碍协会的指导方针,定下这7个因素,是为了明确“极其主观的适应性行为标准”。然而,这些因素却成了批评者攻击的靶子。

  西蒙说,“这些标准都是法官们凭空捏造出来的,没有任何科学基础”。他认为,这些不专业的评估忽略了一个重要事实:很多智力残疾的被告都会模仿别人的行为,以表现得好像很有能耐。他们还会装模作样地收集一些他们根本看不懂的书籍,仅仅是为了显得有文化。俄亥俄州立大学的心理学家马克· 塔塞(Marc Tassé)说:“许多人以为他们知道智力残疾者看上去会是什么样子,但实际上,那并不是智力残疾者真会表现出来的样子。

  2014年,AAIDD发布了《诊断适应性行为量表》(DABS),这是首个专门用于诊断年轻人轻度智力残疾的适应性行为测试。身为该项目负责人的塔塞说,“这些死刑案件让我们意识到,专门设计一个测试,来分辨死刑犯的真实情况非常重要”。轻信是智力残疾的标志,DABS的一个新颖之处就是设计了与轻信他人有关的问题。塔塞表示,那些智力残疾的罪犯通常都有同谋,可能就是这些同谋带领他们走上犯罪之路。

  霍尔案的象征意义

  通常,智力残疾的3条标准中,最让辩护律师头疼的是第三条:被告在18岁之前就已经是智力残疾吗?有时,被告的早期生活环境可以提供一些线索。比如,童年时期遭受忽视或虐待,会导致智商大幅下降。一些法庭文件,比如霍尔案的档案,写满了这样的传奇故事,比如,父母和他人虐待被告、被告的头部遭到打击从而造成脑损伤、一些经历给被告留下了创伤记忆。但是,这些记录往往支离破碎,辩护律师只能依赖被告的家人或老师的主观记忆。亨尼斯曾试图寻找他的当事人迪安·基尔戈(Dean Kilgore)的童年记录。上世纪50年代,基尔戈出生于密西西比州,是一个黑人佃农的儿子。经过许多天的搜寻,亨尼斯发现了基尔戈50年前的一项少年犯罪记录:当时,基尔戈所在的囚犯劳动营中,人们就已经用“脑子坏了”来形容他。

  最高法院同意审理霍尔案,这使得那些希望法庭科学有更好发展的人们深受鼓舞。或许,最高法院会做出让各州都遵循DSM-5诊断标准的决定。不过,最高法院更有可能做出决定,各州都必须考虑智商测试得分的标准误差,或者重视临床心理学家的专业诊断意见。佛罗里达州声称,它用来评估智力的方法符合阿特金斯案确定的标准,如果最高法院做出有利于霍尔的裁决,就会招致无端上诉的泛滥。就像佛罗里达州检查总长办公室呈交给最高法院的简报中所称,“未来,诉讼将会没完没了”。但是,支持给智力残疾的死囚犯减刑的人们信心满满。马里兰大学的律师李·科瓦尔斯基(Lee Kovarsky)说,“对霍尔来说,目前的情形是很乐观的”。科瓦尔斯基曾为智商只有61的马尔温· 威尔逊(Marvin Wilson)辩护,威尔逊因谋杀罪于2012年在得克萨斯州被执行死刑。

  在最近一些存在科学争议的案件中,最高法院开明地听取了专家的意见,比如,AAIDD和APA呈交的霍尔案简报。此外,几十个曾经担任法官和执法官员的人组织起来,向最高法院呈交了一份有利于霍尔的案件简报,希望最高法院考虑到智商评估中的标准误差。哈里斯在评价这些简报时说:“我认为,这些简报对我们遭遇的困境做出了一个非常强力的声明:我们不能仅凭一个数字,就剥夺一个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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