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推荐范围
1.积极投身新中国建设事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大陆地区)
3.热心传播科技工作
评选标准
参评的人物应在以下一个或者几个方面较为突出:
1.长期从事科普制作,撰写、制作出一批产生过重大社会影响的科普作品(含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视电台的科技节目、科普网站、科技馆展品等)的优秀科技工作者;
2.普及推广重大科技成果,在较大范围内产生长远和重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优秀科技工作者;
3.从事科技传播理论研究、指导具体传播实践,并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优秀科技工作者;
4.其他热心传播科技的优秀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