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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100个城市创建“无障碍城市”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9日 09:59 科学时报
作者:廖洋 本报讯 近日,建设部、民政部、全国残联和全国老龄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100个城市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活动。 根据《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标准》的要求,城市市区和郊区新建、扩建和改建道路的人行道,在交叉路口、街坊路口、单位出入口及人行横道等处缘石坡道设置率要达100%。城市各区、县、镇中心位置新建、扩建、改建的主干道及商业街、步行道等人行道,应设置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主要位置的人行横道要设过街音响信号装置,人行横道的安全岛能使轮椅通行。此外,公共建筑、公共交通、住宅小区都要进行设施无障碍建设与改造。 据悉,国家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龄办将于明年检查创建城市工作开展情况,2010年底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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