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公布十一五国际科技合作实施纲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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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4日 09:51 中国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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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计划对外开放范围扩大 本报记者 周明 北京报道 科技部昨日公布的《“十一五”国际科技合作实施纲要》指出,我国将进一步扩大国家科技计划对外开放的范围,积极推动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科技合作,扩大国家高新
实施纲要指出,除涉及国家安全或特殊要求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条件平台建设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科院知识创新工程、教育部211工程和985工程等都应积极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 在创新合作方式方面,纲要提出,我国将加大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的合作研发,将重点任务纳入双边、多边政府间科技合作协议中;重点扶持中外合作研发机构的建立,包括共建企业研发机构,创建一批国际科技合作研发基地和产业化基地;扩大技术输出和技术转移,促进技术及产品的出口,推动科研机构和企业“走出去”等。 “十一五”期间,我国国际科技合作将围绕产业升级,利用国际科技合作促进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和先进制造技术的发展,提高重大装备和产品制造的自主创新能力。在这些领域,我国科技合作的重点包括:高性能CPU、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以及极大规模集成电路设计与制造技术;资源节约型材料和绿色材料制备技术、高性能磁性材料、高密度信息存储材料、高效能源材料技术;自动化及装备制造技术、制造业信息化集成技术与系统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