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挖出镶有红色宝石佩刀(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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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 08:47 新京报 | ||||||||||
![]() “宝刀”吸引了不少人围观。读者刘先生供图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科技图片 事发崇文区沙子口路东,文管所工作人员称将文物据为己有属违法 本报讯(记者李毅哲)昨日上午11时许,在崇文区沙子口路东侧200米一处施工工地上,几名工人挖出一把镶有红色“宝石”的佩刀,刀柄刻有模糊的字迹。一旁的路人看到后立即围了上来,几经倒手被工地旁一水果摊贩拿走,围观者称,该摊贩说该工地曾是他的居住地,因此“宝刀”应该归他,几分钟后,该水果摊贩不见踪影。
昨日中午12时,事发工地仍有几人在埋头寻找什么,周围有许多人议论纷纷。 据工地一名工人说,挖出来的是一把长约1米、刀身镶有一颗红色“宝石”、略为弯曲的刀,很像电视剧中清朝皇宫侍卫用的佩刀,刀柄刻有模糊的字迹,已看不清楚。 上午11时左右,几名工人从泥土里将刀取出后,立即吸引了不少人围观,有人拿到手中仔细查看。“觉得挺新鲜的,大家都伸手要握一下这把刀。”该工人说。 据围观市民李先生说,当众人七嘴八舌议论这把刀时,突然从人群中挤进一名水果摊贩,将刀夺到自己手中,并称此处在没有施工前是他的水果摊,因此挖出的“宝刀”应该归他,随后该摊贩将刀用纸包好,放上水果车。“我们都是路过的,不知道他说的是不是真的,只好看着他把刀拿走。”李先生说,几分钟后,这名水果摊贩便不见了踪影,围观的人也散去。 工地边的小区保安说,该处是拆迁工地,之前是一个贩卖水果的简易活动房,已经拆了近1个星期。 挖出的长刀看上去年代非常古老。 昨日下午,记者致电北京文管所,一名工作人员说,按照国家规定,如果是地下挖出的物品,需经过文物部门做出鉴定,如有文物价值,应归国家所有,像摊贩这样私自将刀据为己有,属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