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七种气象灾害预警信号 最高预警为红色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0日 17:2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赵燕华 罗冰 通讯员 杨绮薇 记者从广东省气象部门获悉,从6月1日起,广东省人民政府将施行新的《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引》。2000年9月18日发布的《广东省台风、暴雨、寒冷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同时废止,全省各地同类预警信号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据悉,目前广东使用的天气气象预警信号种类将由目前3种增添至10种,而台风、暴雨
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气象台台长庄旭东介绍,《广东省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在原有的3种预警信号的基础上,增设了高温、灰霾、森林火险以及大雾、雷雨大风、道路结冰和冰雹7种预警信号。专家介绍,其中高温、灰霾、森林火险三种预警信号是广东独有的。 -预警信号怎么变? 最高级黑变红 记者了解到,新修订的规定根据广东气候特点以及各类气象灾害的实际致灾程度,对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种类、名称、图标、颜色、等级划分等作出了相应改动。修订后,为人们所熟知的黑色台风信号将被取消,统一以红色为最高等级。 气象台提醒公众,特别是有小孩的家庭,要注意新的气象灾害防御指引,除了从媒体上获得信息外,还可以登录广东气象台的网站www.grmc.gov.cn,进行详细了解。 -预警信号为什么要变? 与“国家信号”接轨 预警信号曾经全国首创 据了解,2000年11月1日起出台《广东省台风、暴雨、寒冷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即62号令)时,还是全国首创。颁布施行至今已5年多,为何要来个“大变身”? 广东省气象台台长庄旭东介绍,尽管62号令在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只对台风、暴雨、寒冷三种气象灾害的预警及防御作出规范,还满足不了气象灾害的防御需要,亟待完善。 广东省是气象灾害大省,除了上述三种气象灾害,高温、雷雨大风、冰雹、灰霾等气象灾害也频频袭击广东,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影响不可忽视。 庄台长介绍,特别是近几年,像高温等极端气候发生的几率大大增加。以高温天气为例,2004年七、八月份,广东日最高气温屡创新高,极端的连续高温天气导致了30多人死亡,造成很大影响,前两年广东已增加了高温预警信号。 颜色调整接轨国际 与此同时,2004年,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发布了《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要求从2005年起,对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颜色、标识须全国统一。每种灾害预警信号总体上划分为四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灾害的影响为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而62号令仅仅规定台风、暴雨、寒冷3种突发气象灾害,且信号颜色也与国家规定不一样。因此,“广东信号”需要与“国家信号”接轨。 庄旭东表示,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作为一种公众预警信息,应该尽可能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信号标识和等级划分标准,否则会引起公众误解或造成误导。他指出:“新的预警信号的颜色进行调整,也是逐步与国际灾害预警接轨的需要,广东国际友人来往频繁,与国际接轨也方便来粤的外国人识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