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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近科学《有案可查》系列:夜半惊魂(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 18:53 CCTV-10《走近科学》栏目供稿

走近科学《有案可查》系列:夜半惊魂(上)

走近科学《有案可查》系列:夜半惊魂

  本案取材自《清朝命案选》――《取证雪奇冤》

  主持人:观众朋友大家好,今天继续我们的系列节目《有案可查》。首先还是为大家
介绍一下,我们连线的两位嘉宾,北京人民警察学院的教授庄明洁和蒋丽华,那今天的案子是什么呢?今天的案子是《夜半惊魂》

  情景再现: 一夜两命案

  一天清晨,山东省蒲台县某村庄一名叫张林德的农民,满面愁容,目光呆滞,蹲在自己家的墙角发呆,一幅垂头丧气的样子。这时候,他家门里门外挤满了同村的男女老少,人们七嘴八舌,议论纷纷,有的还用手指不停比划着。究竟张林德家发生了什么样的奇闻怪事,让大家伙如此的好奇和关注呢?

  正午十分,县令在几名衙役的前呼后拥下乘轿来到了现场,他走到窗前,探头向张林德房内望了一眼,顿时惊出一身冷汗,只见迎窗的桌子上躺着一具血淋淋的女尸,身上还插着一把菜刀。县令赶紧命衙役撞开房门,眼前的一切让他目瞪口呆,他发现屋子里除了一具女尸横倒在血泊中外,床沿上还躺着一具男尸,腹部插着一把尖刀,鲜血四溢。县令从房内出来后,二话不说就让衙役把张林德捆绑起来,强行拉到官府准备对他严加审问。

  据说,这个小村子里,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惨案,现在,一男一女陈尸于张林德的屋中,毫无疑问,张林德的嫌疑最大。这个张林德又是一个何等样的人物呢?

  县令在回县衙的路上碰到了几个乡民,便向他们询问张林德的情况。

  村民甲:张林德这个人平时游手好闲惯了,在乡里也是横行霸道,口碑很不好。

  村民:听说他还经常贩卖人口,所以一般我们都不敢去招惹他

  县令:当时我心里想,既然这男女两个人都是在张林德的家里死掉的,而他又不是什么良民,恐怕张林德就是杀人的凶手。看到事情严重,我就命衙役看护好现场,将张林德带回县衙去审讯。

  县令让衙役保守好秘密,不允许他们向任何人透漏案发现场的细节。可张林德真的像县令所说的,就是杀害两人凶手吗?这被害一男一女又是谁呢?

  主持人:片子当中,我们注意到,这个县令非常注重对案发现场的保护,所以想请教一下两位教授,我国古代的审判官们,是否就有这样的意识去保护案发现场呢?

  专家解析:北京人民警察学院的教授蒋丽华:张林德家发生了两个人死亡的事件,那么县令到达现场之后呢,就命令衙役保护好现场,看来,在中国古代就已经有了保护现场的意识了,并且也对现场实施了保护。那么说到现场保护的问题,我们都知道犯罪现场是遗留与犯罪有关的痕迹和物证的场所,不管作案人多么狡猾,他或多或少都会在现场上遗留痕迹和物证,这些痕迹和物证不仅为办案人员分析判断案情提供了依据,而且也是后续的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果说现场由于人为的,或者是自然因素的影响而遭到破坏,一个方面可能增加了办案人员的工作量,因为他要将无关因素剔除出去,那么从经济学这个角度来说,就增加了司法的成本,降低了侦察的效率。

  主持人:好,我们看到,县令除了让人保护好现场之外,还叮嘱衙役们不要把消息向外透漏,是不是在古时候人们就已经知道保守现场秘密的重要了呢?

  专家解析:北京人民警察学院的教授蒋丽华:宋慈《洗冤集录》中就已经有了关于对现场勘察以及复查现场时的有关情况进行保密的一些记载。那么说到这个保守秘密的问题,一个方面,案件可能涉及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是个人的隐私,那么作为办案人员是有义务来保护这些的;那从另一个角度呢,保守现场上的秘密也是核实人证尤其是犯罪嫌疑人的,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的需要。

  主持人:有重大嫌疑的张林德被带回到县衙之后,能否认罪伏法呢?接着往下看.

  情景再现: 秃女惹风波

  谁知回到衙门后,经过县令的再三盘问,张林德却坚持称自己是冤枉的,拒不承认自己曾经杀过人。县令想了一想,便让张林德交代他所知道的情况。

  据张林德讲,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邻村有位老农叫郑可能,他平时省吃简用,终于积攒了一比不少的财产,但郑可能一直无妻无子,随着年龄的增大,他越来越感觉到孤苦无依;这么多年来,曾经多次求人说媒但都不成功。

  张林德:一次偶然的机会,郑可能打听到我在这方面清车熟路,所以拖我给他说一个合适的姑娘,也不挑,好歹成家就算了。

  张林德一听说有这等好事,立即就见财眼开,满口答应了,立即就出门去寻找,没过几天,就从隔壁村的刘家买过来一个了女孩,给这个女孩梳洗打扮一番之后,就通知郑可能前来领人。谁知郑可能来了之后,又觉得这个女孩身价太贵,不愿意买了。

  张林德心想反正有契据在手,便耍起无赖,威胁郑可能说如果他不把刘氏买走,就要到官府,告他个毁约罪。郑可能这个人胆小怕事,只能咬咬牙把钱交了,领着刘氏回家。两个人走在途中,突然刮过一阵风,把刘氏头上戴着的头巾吹落了,郑可能抬眼一看,这姑娘竟然是个一毛不存的秃子,在夜色之下更显得丑陋无比。想到自己出高价买了一个光头媳妇,郑可能觉得上了个的大当,转头就领着刘氏返回张林德家,决意要退人。张林德费尽口舌,死说活劝,郑可能也不同意,无奈,只能留他和刘氏在家歇宿一晚,明天再作商议。第二天一大早,张林德起床后想到事情还没有解决,便到郑可能的那间住室喊他起床,可怎么也叫不开门。张林德觉得奇怪,就绕到窗前,扒着窗缝向屋内张望,这一看不要紧,差一点把张林德的魂给吓出来,他当时看见刘氏被杀死在迎窗桌上,鲜血一片,其状惨不忍睹,便赶紧找来邻居,报告官厅。

  县令:按你所说,你们家死的那一男一女就是郑可能与秃女刘氏了?

  张林德:就是他们俩。

  听完张林德的叙述,县令心里猜测,会不会是这种情形呢?郑可能返回张林德家执意要退人,而张林德又不愿意,所以他们俩之间曾经起过冲突,当天晚上,张林德气愤难平,就趁着郑可能和刘氏不防备,窜进屋内把他们俩给杀害了。

  然而,张林德却仍然替自己辩解。他承认昨天晚上因为退人的事的确和郑可能起过争执,但是他敢向天发誓,绝对没有杀害郑可能和刘氏,而且他还有一个证人。

  据张林德讲,这个证人的名字叫做胡彪,案发的当天晚上他就住在张林德的家里,所以,他能给张林德作证。县官听罢此言,立即让人把胡彪带上大堂,审问他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据胡彪回忆,昨天晚上,张林德急匆匆跑到他家,说郑可能赖着不走,非得把刘氏退回;所以想找他去壮壮势。胡彪当时已经睡下了,但之前买卖刘氏的契据是他作的担保人,实在没办法推辞,胡彪只能穿上衣服跟随张林德到他家去劝解。

  胡彪:见到郑可能后,他异常固执,我也归劝不了;当时天色已晚,我就住在张林德外屋里,凑乎着睡了一觉,第二天一早才回的家;印象中张林德一整夜都没有出来,我能替他作证。

  听完胡彪的证词,县令觉得事情非常蹊跷。经过分析,他认为凶手肯定不是图财,因为屋子里的东西没有翻的乱七八糟;既然不是图财,郑可能和刘氏这种老实本分的农民,怎么会有共同的仇人呢?

  张林德却抢着说,他猜想事情可能是这样的:昨天晚上,郑可能到张林德家反悔退人,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口角;当天夜里,郑可能考虑到自己虽然是受骗上当,但张林德有契据在手,如果告官他也是理亏,气忿之下便拿刀把砍死了刘氏;作案后,郑可能悔之不及,便持刀自杀,当即身亡了。

  张林德自以为这个猜想是毫无破绽,天衣无缝,于是,洋洋得意起来。没想到县官一个反问,就把他噎得是哑口无言。

  县令:当时我就问他,既然郑可能嫌弃秃女刘氏长的丑,执意要退人,被害前怎么能跟她还住一个屋呢?单这一点就说不通;而且,郑可能是受你张林德的骗,如果是想发自己的这种私怨,肯定会杀你,为什么会迁怒于刘氏呢?还有,在我验尸的时候,发现插在郑可能与刘氏身上的刀竟然不一样,一把是菜刀,一把是尖刀,难道郑可能会用菜刀杀了刘氏以后,再换一把尖刀进行自杀吗?

  张林德顿时傻了眼,不知作何回答。县令认为虽然有人替张林德作了证,但他暂时还摆脱不了嫌疑,就命衙役把他打入大牢,听候发落。第二天,县令来到了案发现场,亲自对尸体进行勘验。勘验结果与他的预期不谋而合,郑可能的确不是自杀,而是被人害死的。

  县令:试想一下,郑可能当时腹部都是血,手上却没有一丁点,这本身就非常值得可疑。持刀自杀哪有手上不溅上血的?而且郑可能手持刀的姿势是刀锋冲外,这不得不让我怀疑,是有人在杀死郑可能后,又伪装了一个他自杀的现场。

  主持人:刚才片子里的内容告诉我们,县官看到郑可能的手上没有血迹,就断定他不是自杀而亡,想问一下庄教授,县官的这个判断有没有道理呢?

  专家解析:北京人民警察学院的教授庄明洁:判断自杀他杀,从伤口上可以提供很多有利的证据,县令的这个判断也是有道理的,因为自杀的人手上一般都要有血,特别是喷溅的血,那你手上没有血就可以证明他不是自己拿刀捅的。因为自己用刀它一定要沾上血,所以他不沾血,这个就是很有说服力的。

  主持人:除此之外,县官还根据郑可能手上拿刀的姿势推断出来,他不是自杀,而是有人杀了之后伪造的现场,那么,县官的依据应该是什么呢?

  专家解析:北京人民警察学院的教授庄明洁:按这个案例里头提供的情况,是往肚子里头刺,按理来讲应该是一个手或者两个手拿着刀把,往肚子里头刺,这样比较合理,如果翻过来,这个刀把是这样刺就不太合理,所以他这个讲的是有道理的。当然,这个刀把的事不能绝对,因为人当时刺的动作,和他的心理状态很复杂。

  主持人:紧接着县官又勘验了刘氏的尸体,那么,他又会有什么发现呢?接着往下看。

  情景再现: 谜案难终了

  通过勘验,刘氏的死亡特征让县令感觉非常疑惑,她身上只有一处刀口为致命伤,可旁边的血迹却有被拉动的划痕,尸体好像是被转移过来的;县令沿着滴滴血迹仔细查看,一直追到后院,他怀疑刘氏是在后院被杀死后,才转移到屋里的。

  县令:我敢肯定,郑可能和秃女刘氏必有一方是先被杀害,而不是一起被杀的;这就让我感觉到很奇怪,难道会是张林德把秃女杀死后,再故意诬陷到郑可能身上?或者在昨天晚上,张林德家里还发生过什么特殊的事情?于是,我就再次的提审张林德,经过又一番审讯之后,张林德这次终于承认,郑可能和秃女刘氏原先并不住在一间屋子里,可是后来被他有意安排在了一起。

  原来昨天晚上,郑可能返回张家执意要退人,张林德担心买卖做不成;他思前想后,难以入睡,终于琢磨出了一个对策:张林德半夜把刘氏叫醒,逼她进入郑可能的房间里,心想只要他们男女同宿,次日清晨再去叫门,就能以此胁迫郑可能将人带走,不敢再提悔退之事。

  张林德:因为,我毕竟是要挟民女,起初害怕县令问罪才没有敢讲出来,谁知自己也说不清楚了;至于刘氏怎么被杀死在后院,郑可能又怎么死在屋里,我的确一概不知,请大人明查。

  县令退堂后对原卷再三推敲,他发现事情并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如果上述的一些疑点无法得到合理的解释,根本就不能仓促定案。

  县令:我觉得有几个地方很不符合情理,其一,张林德本来就有契据在手,即使是去告官,他也未必理亏;总不至于傻到只为了诬陷郑可能,就去杀了这两个人吧?其二,即便张林德连着杀害了这两个人,那他杀人后为何不逃走,反而等在自己的家里,还主动找来邻居,进行报官? 其三,我在勘验尸体后发现那把插在刘氏身上的刀居然是一把菜刀,而且刀痕偏离位置,上下不一,显然不是作案的凶器,而是杀人后再插在死者伤口上的;现在我倒感觉到更像是有人为了诬陷张林德故意做的一个圈套。我想来想去,终于想到,不如就将计就计,先把张林德放回去,然后派人进行跟踪监视,看看他到底有什么反应,然后再做决断。

  主持人:县令根据地上的血迹推断出来,刘氏的尸体曾经被移动过,想问一下庄教授,县令的这个判断有没有科学道理呢?

  专家解析:北京人民警察学院的教授庄明洁:县令是根据血迹来判断移尸的,这是对的;但是,光凭这一点还不够,还有其它的一些东西:第一个他讲的血迹,除了血迹之外拖拉擦蹭的,衣服上拖拉擦蹭的痕迹,地上的移尸人的后退的,负重的这种脚印,等等吧,要综合起来做判断。

  主持人:好,还想再问您一个问题,县令验尸之后,根据刘氏脖子上的刀痕,推断出来菜刀不是原本的凶器, 他这样判断有没有道理呢?

  专家解析:北京人民警察学院的教授庄明洁:这个案子开始是尖刀把她刺了,但是发现搁在脖子上的那个刀是个菜刀,菜刀只能造成砍伤,切伤,不能造成刺伤,而死者脖子上的这个伤是个刺伤,所以它必然是个刺刀造成的,而不是菜刀造成的,所以这个来鉴别是很容易的。

  主持人:张林德是不是连杀两人的凶手?他离开县衙之后,又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呢?张林德从县衙被放回去的头几天,还算风平浪静;然而,让县令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一日,突然有人来到县衙报告,说张林德家着起了熊熊大火,他被活活的烧死在了自己的屋子里。张林德之死让本来就已经相当复杂的案件变的是扑朔迷离,他到底是自杀身亡,还是被人用火烧死?他的死是否与郑可能与刘氏一案有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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