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时代新浪首页 > 科技时代 > 科学探索 > CCTV《走近科学》专题 > 正文

走近科学《有案可查》系列:建水县谜案(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4日 16:46 CCTV-10《走近科学》栏目供稿

走近科学《有案可查》系列:建水县谜案(上)

走近科学《有案可查》系列:建水县谜案

  本案取材于《清朝命案选》-《三审案反正再平反》

  主持人: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您继续收看系列节目《有案可查》。在说今天这个案子之前先介绍一下我们连线的两位专家。他们分别是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刑侦系的庄明洁和蒋丽华教授。闲话少说,咱们今天要说的这个案子叫做《建水县谜案》,顾名思义这个案子发生在一个叫建水县的地方。那么这个案子里到底有什么迷,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情景再现: 一审李方命案

  这天下午,一名年轻女子到衙门击鼓告状。身边还有一个中年的农妇同行。大堂之上该女子自称李氏,是本县的一个农户。

  李氏:大人,民妇和丈夫李方都是老实本分的庄稼人。

  据李氏讲昨天早上,李方和往常一样吃过早饭,便出门下地干活去了,平常李方都要到太阳下山才会回来。可昨天午饭刚过,就见李方踉踉跄跄的跑了回来,走路还一瘸一拐的,还没进门就一头倒在地上起不来了。李氏急忙赶过去看,结果发现李方的身上竟然沾满了鲜血,背后还有一处很深的刀伤,血流不止。随后只听李方断断续续地说了一句“我到龙世恩家里去”之后就咽气了。所以这才来衙门状告龙世恩杀害了自己的丈夫!

  同行的农妇自称是李方的伯母,叫蒋氏。她说她亲眼目睹了龙世恩杀害李方的过程,这次是来作证的。蒋氏说昨天中午她看见李方匆匆忙忙的朝龙世恩家走。心想李方向来风风火火的,担心他惹事,于是就上前阻拦,谁知李方根本不听劝。

  蒋氏:可他根本就不理我。我想可能真的是出事了,就在后面追他,一直追到龙世恩家。

  等蒋氏赶到龙世恩家的时候,李方和龙世恩已经扭打在了一起,蒋氏急忙上前去劝架。谁知李方依旧不依不饶,就在这个时候龙世恩忽然转身从屋里拿出一把刀,朝李方的后背戳了下去。

  蒋氏:所以我可以作证,李方就是叫龙世恩杀死的。

  此时办案的知县名叫刘嶙。听完李氏和蒋氏的供述,刘嶙命令衙役火速把龙世恩捉拿归案。很快,衙役就逮捕了正在家中睡觉的龙世恩,同时还在龙世恩家里搜出了一把镰刀,连人带刀一起带回了衙门。大堂之上,县令审讯龙世恩,叫他如实交代昨天事发的经过。没想到龙世恩毫不辩解,对自己杀死李方一事供认不讳。据龙世恩回忆说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昨天上午,李方的儿子李正杨正在自家的菜地干活,忽然隐约发现有人在偷菜,于是就上前去抓,结果发现小偷正是同村龙世恩的弟弟龙小二。李正杨抓住龙小二要带他去见官。可龙小二却坚持说自己没偷。紧接着两个人就吵了起来,其间龙小儿还打了李正杨。事后,李正杨觉得自己吃了亏,于是就把这件事告诉了李方。李方听完气的不行,便气冲冲地跑去找龙世恩理论。

  龙世恩:李方把事情的经过讲完,我也觉得有点理亏。我就跟他说,这件事是龙小二的不对,改天一定带着龙小二上门去赔不是。

  龙世恩说自己已经赔不是了,可李方还一直骂个没完,自己之前喝了点酒,当时晕晕糊糊的,混乱之中不知道怎么就把李方戳伤了。

  龙世恩:要不是今天衙役去抓我,我都不知道出了这么大的事儿。

  听完龙世恩的供词,县令刘嶙认为龙世恩所讲的应该就是实情。案情已经很清楚了。

  刘嶙:审问完龙世恩,我觉得这个案子就已经可以结案了。首先,李氏口供说之前李方临死的时候留下了遗言,李方说“到龙世恩家去”。这说明李方和龙世恩有冲突,到龙世恩家去理论这点没错。其次龙世恩行凶的过程有蒋氏作证,她亲眼见到龙世恩用刀戳伤了李方。况且凶犯自己也已经认罪,加上在龙世恩家里搜出的凶器镰刀,可以说是人证物证确凿,因此我觉得本案已经有了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龙世恩就是杀死李方的凶手。

  刘嶙判定龙世恩在争执之中用家中镰刀将李方戳伤,导致李方回家后死亡。证据确凿,命人把龙世恩押入大牢,则日问斩。

  主持人:看到这里,案子已经基本告一段落了。我们现在再回想一下案情的经过。李 氏到衙门告状说她丈夫李方早上出门干活,结果下午回来的时候却身负刀伤,一命呜呼了。随后知县刘嶙命人逮捕龙世恩,并判定龙世恩杀人罪名成立。那么蒋教授您能不能先帮我们重新回顾一下刘嶙他认定龙世恩杀人罪名成立主要有哪些依据?

  专家解析: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刑侦系蒋丽华教授: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似乎可以得出龙施恩就是杀害李方的凶手这样一个结论,一个是李方临终前的遗言说到龙世恩家去,这个表明龙世恩他和之间还是有这个杀人因果联系。第二个就是蒋氏的证言,证人证言,她的证言说我亲眼目睹了龙施恩戳伤了李方这个事实,第三个就是龙世恩的口供,他在这个口供中并没有否认杀人的事实,而且在口供中,他也提到因为李方的儿子和他的弟弟龙小二之间因为偷菜这个事情发生过冲突,那么两个人之间是有矛盾的最后一个就是龙世恩从家搜到这把镰刀。

  主持人:那么就您来看,根据现在的证据是否就能判定龙世恩有罪呢?

  专家解析: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刑侦系蒋丽华教授:还不足以认定,一个是龙世恩的口供,他的口供并没有承认他杀人的事实,当然他也没有否定。第二个李方的死亡的真正原因还没有弄清楚,是不是就是这个戳伤导致,还是另有原因,比如说他从龙施恩家往自己家跑的过程中,有没有突发心脏病导致死亡的可能性。第三个就算是李芳死亡的原因是由戳伤造成的,那么这处戳伤或者说致命伤是不是由他家搜到这个镰刀造成的,这几点疑问还是应该搞清楚的。

  主持人:好的,看来我们的刑侦专家对于县令做出龙世恩有罪的这个判罚现在还是表示怀疑,那么接下来这个案子会有怎样的发展呢?知县刘嶙判定龙世恩是本案的凶犯,按照龙世恩的口供,在禀贴中写明了李方被杀的过程。并将禀贴上奏,等待最后裁定。可谁知道这个案子却被上面打了回来。理由只有一条就是证据不足,并把案件移交给了一个叫李銮宣的人重新审理。那么这案子到底有什么问题?咱么一起看李銮宣是怎么办这个案子的。

  情景再现: 验伤查凶器

  巡抚李銮宣到达建水县后首先阅读了案件的卷宗,当即感到疑点重重。

  李銮宣:我觉得疑点不少,首先之前的县令认定李方是死于刀伤这点就有问题。按照当事人的口供,龙世恩在争执的时候用刀戳了李方一下,可李方当时只是受伤,是跑回到家后才死亡的。那么从李方离开龙世恩家到他回家这之间发生了什么事儿,现在还不得而知。所以说李方致死的真正原因是不是就那处刀伤,还有待调查。

  此外,李銮宣还有一点担心。即便李方是死于刀伤,可凶器是否就是从龙世恩家里搜出的那把镰刀呢?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充足的证据能够证明这一点。

  李銮宣:所以我觉得要定龙世恩的罪,就要把这些疑点弄清,而首先就要验尸。

  为了弄清李方的真正死因,李銮宣决定亲自验尸。结果通过验尸,李銮宣发现,李方背部的右肋处果然有一处刀伤,而除此之外,李方身上再没有其他伤口。根据这一点,李銮宣基本确定李方背部的刀伤就是致命伤。虽然现在确定了李方的死因,但是经过这次验尸,李銮宣又发现了一个新的问题。

  李銮宣:通过对李方背部刀伤的形状和深度的查验,这个伤口应该是由一把屠刀所致,然而之前卷宗里记载的在龙世恩家里搜出的凶器却是一把镰刀。

  这就有问题了。所以我判断那把镰刀应该不是真正的凶器。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就要尽快地找到那把屠刀,因为凶器是破案的关键,这点很重要,甚至会牵连到龙世恩到底是否就是真凶。

  主持人:没想到这案子里还真是有问题。李銮宣接手案件后首先提出了两点置疑,一是李方的死因。通过验尸,死因已经解决了。因为李方身上只有一处刀伤,再没有其他的伤,所以背部的刀伤应该就是致命伤。其二就是戳伤李方的凶器,李銮宣怀疑从龙世恩家里搜出的那把镰刀是否就是凶器,结果还真怀疑对了。因为通过验伤,李銮宣认定李方背上的刀伤是一把屠刀留下的,可从龙世恩家里搜出来的却是一把镰刀,这就对不上了。庄教授,您能不能具体给我们介绍一下伤痕上的哪些特征能够帮助我们来辨别凶器?

  专家解析: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刑侦系庄明洁: 看它的深度、宽度、长度,边缘看它整个形状,这样,你比方说这个刀是一个钝,它的边缘就会有一些锯齿状什么一些不同的反映。它是单韧,一边就是一个非常韧的较角,一边就是一个非常钝的角,你根据这个横断面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反映出你这个刀插进去横断面什么样,当然这个刀的变化情况比较多,但是你如果经验稍微多一点,结合这个东西可以做一些判断,深度、你这个伤口进去多深,你这个镰刀他怎么也深不进去,杀猪这个刀他一插的时候就可以插很深,我们可以从这个创伤上可以看出进去这个刀的形状。

  主持人:好,谢谢庄教授。现在看来,凶器已经确定了,是一把屠刀,那么尽快找到这把屠刀就成了破案的关键。因为龙世恩是本案最大的嫌疑人,于是李銮宣派出衙役到龙世恩家中去搜查,那么衙役是否能够有所收获呢?

  情景再现: 屠刀辨凶手

  衙役奉命到龙世恩家中查找凶器。结果经过仔细搜查,在龙世恩家外的草推里果然发现了一把刀,而且正是一把屠刀,上面还沾有斑驳的血迹。

  通过和李方背部的伤口进行比对,李銮宣认定衙役缴获的屠刀正是当日戳伤李方的凶器。这么看来,事情可能是这样的。

  当日李方和龙世恩发生激烈争吵,酒醉之中的龙世恩用刀戳伤了李方。龙世恩酒醒之后,发现了掉在地上刀,怕被人发现,于是就把刀藏在门外的草堆里。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本案的真凶依然还是龙世恩。

  既然在龙世恩家找到了凶器,现在似乎已经可以结案了,可李銮宣仍就疑虑重重。

  李銮宣:有一点我还是有顾虑。龙世恩是一个地道的庄稼人,家里只有镰刀,锄头,这些农用工具。可从起获的这把凶器看,绝不是家里用的菜刀,而是屠户们专门的刀。那么一个农户家里怎么会有一把屠刀的呢?所以我觉得,这把屠刀可能根本就不是龙世恩的,而杀死李方的真正凶手就是拥有这把刀的人。所以现在破案的关键是找出这把刀所属的那个屠户。

  李銮宣想通过屠刀查找真凶,可县城里大大小小的屠户有好几家,要想找到这把刀的主人谈何容易。

  一日,李銮宣命衙役在城里贴出公告,告示说明天县里要举办盛大宴会,所有屠户都要带着自己的刀到县衙集合。次日下午,大大小小的屠户都按时到了衙门。可此时李銮宣又突然传令说,天色已晚,宴会改天举行,但是要屠户们把自己的刀都留下。等人走后,李銮宣叫衙役把之前起获的凶刀取来,做上标记,然后找出一把屠户留下的刀,和凶刀对掉。第二天一大早,李銮宣又命令屠户们来取个人的刀。不一会,屠户们都认领了自己的刀走了,结果只留下一个屠夫找了半天也不肯把刀拿走。

  屠户:不是我不肯拿,剩下的那把刀确实不是我的。像做我们这行的,天天都要用到,对自己的刀再熟悉不过了,不可能认错。后来大人又问我那把刀是谁的,我看了以后,感觉好像在哪儿见过,要是没看错的话,那把刀应该是另一个屠户家的,这人在我们这行里还挺出名的,他叫向廷贵。

  主持人:李銮宣通过把屠刀和凶刀对调的方法找出了那把戳伤李方的屠刀的主人。这个办法确实很机智。那么蒋教授,在您看来,李銮宣设的这个巧计是一种什么方法呢?

  专家解析: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刑侦系蒋丽华教授:李銮宣使用这个辨别的方法,实际上就是辨认,说到对物的辨认有两个方面的决定因素,就是对这个物辨认的是不是准确,一个就是这个物的特征,这个辨认的这个物,就是辨认这个物他具备不具备特定性稳定性和反映性这样最基本的特点。所谓特定性,就是说这个物品,比如我们案件中涉及到这个刀他在加工、制造、使用过程中是否形成了有别于其他的刀的特定的特征,另外一点就是他是否具有稳定性,如果这个刀瞬息万变,他这个刀根本没有被人识记下来,根本不具备让人辨认的条件。那另外一个制约的因素就是辨认人的因素,就是当他再次看到这个刀的时候,能不能把头脑中已有的记忆表象拿出来和现场这个刀进行识别和判断。

  主持人:那么这个辨认的结果在案件侦破的过程中能作为一种证据使用么?

  专家解析: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刑侦系蒋丽华教授:那分不同的情况,一般来说,辨认的结果最主要还是侦查人员提供一个线索,就是本案当中,我们找到这个屠刀的主人是谁,然后根据这个主人去寻找线索。

  主持人:好的,您可能也留意到了,最后的那个屠户提供了一个很重要的线索,他说那把刀,也就是戳伤李方的凶器是另外一个屠户的,这个人叫向廷贵。而几乎与此同时,狱中传来消息,被押在大牢的龙世恩和同监的犯人在闲谈的时候透露说凶器并不是自己的而是一个叫向廷贵的。这和李銮宣调查的结果相一致。这么看来刀的主人是向廷贵这点确定无疑了。我们现在试想一下,如果龙世恩是凶手,那为什么凶器,也就是那把屠刀却是向廷贵的呢?莫非这案子里真的有冤情。那么向廷贵到底是什么人?他和本案又有什么关系?欢迎您明天同一时间继续收看《有案可查》之《建水县谜案-下集》。

 [1] [2] [下一页]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科学探索】【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科技时代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595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