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65万艾滋病感染者 性传播为主要途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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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 07:13 中国青年报 | ||||||||||
比上次公布数字少19万人 新感染者中性传播成为主要途径 部分感染者进入发病高峰期
相当多的感染者还没被发现 河南云南感染者累计超3万人 综合新华社北京1月25日电 (记者 朱玉) 卫生部、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世界卫生组织25日联合在京发布《2005年中国艾滋病疫情与防治工作进展》。疫情评估结果显示,我国现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约65万人,其中艾滋病病人约7.5万人,2005年新发生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约6万~8万人,因艾滋病死亡约2.5万人。 此次公布的数字与2003年以上部门公布的84万人的数字差距较大,卫生部等在发布的同时解释了以下原因。 卫生部等表示,2003年评估的既往有偿采供血人群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数过高,由于全国开展了既往有偿采供血人员筛查,2005年评估数更为准确;2005年评估男男性接触人群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为4.7万人,比2003年评估的9.7万人减少约5万人,由于2005年评估数考虑了男男性接触人群中具有高危行为的人员比例,因此,更切合实际。 同时,各发布部门表示,2005年艾滋病监测哨点较2003年的194个增加到329个,期间又开展了全国性的重点人群普查和调查,获得了较为全面、准确的数据;2005年以地(市)为基本评估单位,比2003年以省为基本评估单位,更为细微、精确。《2005年中国艾滋病疫情与防治工作进展》显示,2005年新发生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经性传播占49.8%,经注射吸毒传播占48.6%,母婴传播占1.6%。由此可以看出,经性传播已占至艾滋病三种感染途径的一半左右,卫生部表示,从注射吸毒为主要途径到经性传播为主要途径,这一变迁也符合国际上艾滋病传播的规律。 疫情评估结果显示,现有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中,经注射吸毒传播占44.3%,经性传播占43.6%,经采供血制品传播占10.7%,母婴传播占1.4%。 目前,注射吸毒和性接触已成为艾滋病传播的主要方式。既往有偿采供血人群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虽然仍占较大比例,但主要是1996年以前发生的感染。 卫生部等发布的报告称,近两年,全国艾滋病病人报告数和死亡病例报告数大幅增加,说明一些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进入发病高峰期。 评估报告中表明,2004-2005年,全国报告艾滋病病人数占累计报告病人总数的60.7%,报告艾滋病死亡人数占累计报告艾滋病死亡总数的63.4%。 艾滋病病人主要临床表现为肺部感染、感染性腹泻、带状疱疹和口腔真菌感染,约1/3的病人到艾滋病晚期或机会性感染较重时才接受治疗,影响疗效。 卫生部等发布的报告中透露,相当多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还没有被发现。 报告中表示,检测中发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为14.1万人,与评估的感染者65万人相差约51万人,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检测的宣传,增加检测服务的覆盖面,让更多的人能够得到检测服务。 报告还提到了中国艾滋病防治面临的主要困难: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对艾滋病危害严重性仍认识不足,“四免一关怀”政策落实不平衡,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干预措施覆盖范围较小,对流动人口落实防治措施难度大。 卫生部等发布的报告表明,我国艾滋病流行范围广,地区差异大,截至2005年11月底,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累计超过3万人的有:河南和云南。超过万例的有广西、新疆和广东。宁夏、青海、西藏报告数低于100例。 报告表明,不同地区的吸毒、暗娼人群感染率存在较大差异。新疆、云南、四川等省、自治区部分地区中,注射吸毒人群感染率超过50%;江苏、浙江、内蒙古、辽宁等省、自治区注射吸毒人群感染率低于5%。云南、重庆、湖南、广东、广西、四川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一些地区中,暗娼人群的感染率超过1%。 监测资料表明,艾滋病正由吸毒、卖淫、嫖娼等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扩散。在云南、河南、新疆等省、自治区的部分地区中,孕产妇、婚检及临床检测人群中的艾滋病病毒感染率已达到或超过1%,说明个别地区已达到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界定的高流行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