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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球大使摇身变月球主人 其声明无任何法律效应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9日 07:18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 申延宾

  “我,自今日起是月球整个背面的所有权人和最高行政管理者。此区域内月球表面以及下层的一切自然资源均归我所有;在此区域内的任何房地产开发建设计划、资源勘察、开采以及所有权交易都必须在我的同意下方可进行。”昨日上午,曾经出售月球土地的北京“月球大使馆”CEO李捷对外公开声明占有月球的整个背面。对此,有关专家却称:这份声明完
全没有法律效应。

  “任何政府无权否认”

  北京“月球大使馆”CEO李捷曾代理出售美国“月球狂人”丹尼斯的月球土地,但他的“月球大使馆”最终在10月28日被北京工商部门以涉嫌投机倒把而被叫停。面对工商部门的调查,不甘“束手就擒”的李捷又想出了“奇招”。

  “经过这么一段时间的思考,我发现美国人丹尼斯先生声明占有了月球的亮面,而月球的背面及整个月球表层、土壤中的氦-3气体以及月球上空的轨道资源都没有人声明占有,所以我就提出占有这些资源的声明。”李捷带着一种志在必得的口气作出如上陈述。

  昨日上午10时10分,李捷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月球整个背面归我了!”

  据李捷介绍,他不仅向媒体公开声明了对月球背面的占有,还通过信函的方式分别“告知”了联合国以及中国、俄罗斯、美国、日本、欧盟。

  “至今没有得到他们的回复。”李捷解释说:“联合国的《外层空间条约》规定:各国不得由国家通过主权要求、使用或占领等方法将包括月球与其他天体在内的外层空间据为己有。中国、美国、俄罗斯、日本等众多国家都加入了这个条约,他们失去了主权要求,因此也就失去了司法权,因此也没有权利对我的声明表示YES或NO了。”

  李捷已制定了明确的目标:“20年内登上月球。”李捷说:“登月现在也就需要8亿美元,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肯定会越来越便宜的。”

  声明无法律效应

  记者针对此事采访了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王虎华教授。王虎华用上海话先作了评价:“捣糨糊!捣糨糊!乱搞!”他介绍说,中国加入的《外空条约》已明确规定任何国家都不可以对月球等天体提出领土主张。国家在国际法上不具有的权利,任何个人均不得依据国际法而取得。李捷提出占有月球土地的声明完全不合法,其声明无任何法律效应。

  据王虎华介绍,在近代,国际上曾经承认谁先声明谁先占有的原则,但是到了现代,这样的原则早就被废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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