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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捡到流浪猫头鹰 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2日 08:00 大洋网-广州日报
科技时代_路边捡到流浪猫头鹰 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图)
阿婆铁路边晨运捡到流浪猫头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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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黄丹彤 实习生刘晓星摄影报道)“我晨运的时候捡到一只长相酷似猫头鹰的动物,该怎么处理啊?”昨天一大早,家住广州市机务段大街的周婆婆致电本报。经过中山大学鸟类专家鉴定,该动物叫做“鹰”Ninoxscutulata(Raffles),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鸟类。在本报记者的协助下,那只鹰?已被送往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救护。

  接到报料,记者立即联系广州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办公室,与办公室主任连军豪
一起赶往周婆婆家。乍一看,这只猫头鹰长得小巧玲珑,身长大概30厘米,重七八两。可它展开翅膀时,却足有40多厘米。小家伙的羽毛呈咖啡色,点缀着零星的白色圆斑,毛色光亮,嘴短而钩曲。圆圆的头顶有两撮直立耳羽,好似两个耳朵(如图)。

  经鉴定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周婆婆说,这只猫头鹰是她早上6时多在铁路边晨运时,在铁轨边的货车加水龙头旁发现的。小家伙当时静静地蹲在地面,圆瞪着双眼,脑袋前后不停地打着转儿,已经无力飞起,显得有些不知所措。当周婆婆轻轻捧起她时,不少人说:“这玩意儿值钱啊,卖了吧。能赚好几百呢!”另一些人说:“拿来炖汤,补脑呢!”,还有人建议送到动物园去。“我知道不能卖也不能吃,这是国家保护动物啊。可我不知道该往哪儿送?”

  据连主任介绍,每年他们接到市民拾获野生动物的报告都不少,平均有40多宗。拾获野生动物,许多市民往往马上想起往广州动物园送,其实根据广东省和广州市的相关规定,正确的处理办法应该直接送到文明路的广州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办公室(电话020-81722031),或者打电话通知广东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电话020-87218380)。如果不方便送达,也可电话通知,办公室会马上派人上门接取。一般情况下,工作人员会把动物送往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救护。

  昨天下午,经过中山大学生命科学院鸟类研究专家常弘教授的鉴定,该动物是猫头鹰的一种,叫做“鹰?”,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鸟类。常弘介绍,鹰?属于小型?类,一般体长在22~32厘米,外形似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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