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出没昌平果园 林业部门提醒不得私自猎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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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31日 15:21 北京晚报 | |||||||||
林业部门提醒:不得私自猎杀,可以申请补偿 本报讯(通讯员王君)昌平区果庄村村民刘老汉最近发现,一位“不速之客”频频“光顾”自家的果园。从现场留下的蹄印看,村民们初步判断这是一头体重约三四百斤的成年野猪。村民告诉记者,自从野猪出没于果园的消息在村里传开后,很多村民都不敢再上山伺候自家的果园了,原来走几步就能碰到熟人,现在一路下来连个人影都看不见了。
据刘老汉介绍,7月21日,他和往常一样上山收拾果园,却发现自家的果园里有几处蹄印,从形状看,像是野猪留下的。野猪拱倒了几棵葱,然后向上山的方向走了。刘老汉怕野猪再来,就在果树上挂了一条一尺多长的红布条,希望这根布条能和稻田里的稻草人效果一样,吓跑野猪。谁知几天后的一个早晨,刘老汉发现,果园里的李子树和小葱、萝卜苗等,再次被野猪拱的拱、踩的踩。最让刘老汉心疼的不是被压折的李子树,而是那几畦萝卜苗,他说,折了的李子树修剪一下还可以活,但是头伏种的萝卜可全完了,再种也来不及了。 昌平区林业局林政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野猪一般昼伏夜出,是北京市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近几年来,随着昌平区生态环境的不断优化,野生动物的种类和数量也在逐年增多,在一些山区,频频出现野猪的踪迹。工作人员提醒村民,在有野生保护动物毁坏庄稼、果园的情况下,千万不要私自猎杀,可以向当地的林业站反映情况,在查实后,林业站会向上级单位申请,对农民进行补偿。 |